2021杭州湾新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入学申评指南(时间+入口)
为做好2021年流动人口量化积分入学申评管理工作,切实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评对象
在宁波杭州湾新区区域范围内居住并持有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可自愿提出量化积分申请,并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评时间
2021年4月1日至4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评途径
由于疫情防控要求,2021年度杭州湾新区量化积分申评工作继续采取线上线下并行的运行方式,鼓励积分申评人尽量通过PC端或移动端线上自主开展积分申请。具体申请途径如下:
1、PC端:点击进入。
2、移动端:点击进入。
3、量化积分受理窗口(即新区公安分局各派出所办理居住证窗口)。
四、操作指南
1、申请。积分申请人持身份证、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和相关证明材料主动向窗口或网上平台办理积分申评手续。
2、受理。一是线上受理:积分申请人通过PC端或移动端进入宁波杭州湾新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平台,注册并上传相关信息资料,启动综合积分申评程序,并在规定时间后查询申请人本人的综合积分。二是线下受理:积分申请人前往量化积分受理窗口,填写《宁波杭州湾新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申评申请表》、勾选积分项目,并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浙江省居住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窗口人员受理核对后,退回原件,启动综合积分申评程序,并在规定时间后来查询或打印申请人本人的综合积分。
五、责任追究
量化积分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做出书面承诺。如发现伪造、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当年及以后5年内的申请资格;已经取得相应待遇的,予以取消。
咨询电话:0574-89386913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量化积分受理窗口
受理窗口 | 受理地址 | 受理电话 |
庵东派出所 | 庵东镇庵宗公路399-403号 | 0574-63332968 |
前湾社工委 | 宁波杭州湾新区金融广场芦汀路298号(金融广场3号楼) | 0574-82355297 0574-82355298 |
四灶浦社工委 | 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五路大众广场众一街2号公安窗口 | 0574-58010236 |
杭州湾新区派出所 | 宁波杭州湾新区杭州湾派出所南阳警务站(海南村菜场西边) | 0574-63877611 |
行政服务中心 | 兴慈一路296号15号、16号公安窗口 | 0574-89388860 0574-89388863 |
宁波杭州湾新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构成及证明材料
分类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审核部门 | 审核类别 | 证明材料 | |
计分项目
| 年龄 (10分) | 18周岁(含)至45周岁(含)计10分。 | 公安分局 | 系统审核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
文化 程度 (20分) | 大专计5分;本科计10分;硕士研究生计15分;博士研究生计20分。 | 教育文体局 | 依证明材料审核 | 1.2002年前大专及以上学历,请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2002年后大专及以上学历,请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线验证原件。 | ||
职业 技能 (20分) | 职业资格四级、五级计3分,职业资格三级、助理级职称计5分,职业资格二级、中级职称计10分,职业资格一级、副高级职称计15分,正高级职称计20分。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依证明材料审核 | 1.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辅证材料(三选一):①任职文件原件或复印件;②评审表原件或复印件;③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考试登记(发证)表。 | ||
社会 保险 (20分) | 在新区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每满1年计2分,最高20分。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系统审核 | |||
住房 情况 (15分) | 居住在公共租赁房的计5分。 | 规划建设国土局 | 依证明材料审核 | 租房协议原件。承租人为配偶的,同时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 ||
本人、配偶在新区拥有店面、商铺、住宅、商业经营性办公用房、工业厂房的计15分。 | 规划建设国土局 | 依证明材料审核 | 1.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在配偶名下的,同时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 |||
居住 年限 (10分) | 在新区连续居住,每满1年计1分,最高10分。 | 公安分局 | 系统审核 | 浙江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 ||
加分项目 | 特殊行业资格 |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证计5分。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依证明材料审核 | 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证原件及复印件。 | |
浙江省内安监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计3分。 | 依证明材料审核 | 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 ||||
A1、A2机动车驾驶证计7分。 | 公安分局 | 系统审核 | 有效期内的A1、A2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 |||
表彰 奖励 | 在新区工作生活期间,曾获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首席工人、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区级以上的得10分,市级以上得20分,省级以上的得30分 | 总工会 | 依证明材料审核 | 相关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表彰文件。 | ||
在新区工作生活期间,曾获青年岗位能手、十佳杰出青年、青年五四奖章等荣誉称号,区级以上的得10分,市级以上得20分,省级以上的得30分 | 团工委 | 依证明材料审核 | ||||
在新区工作生活期间,曾获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区级以上的得5分,市级以上得20分,省级以上的得30分 | 组织部 | 依证明材料审核 | ||||
在新区工作生活期间,曾获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志愿者等荣誉称号,区级以上的得5分,市级以上得20分,省级以上的得30分 | 团工委 | 依证明材料审核 | ||||
在新区工作生活期间,曾获区级优秀外来创业从业人员等荣誉称号,计5分 | 政法委 | 依证明材料审核 | ||||
参与 公益 | 在宁波WE志愿服务平台注册成为志愿者,并在新区一年内参与志愿(义工)服务满25小时得3分,每增加10小时加1分,最高不超过15分。 | 团工委 | 依证明材料审核 | 宁波WE志愿服务平台系统比对 | ||
加入中华骨髓库计5分,捐献造血干细胞计10分;登记器官、遗体捐献计10分;捐献器官、遗体计25分。 | 社会事务管理局 | 依证明材料审核 | 1.加入中华骨髓库,捐献造血干细胞,登记捐献器官、遗体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造血干细胞、器官、遗体等捐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捐献证书为配偶或直系亲属所有,请提供结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可证明本人与捐献者为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 |||
本人或配偶在新区参加无偿献血,单次200毫升及以上或血小板1次及以上,每次计2分,最高计10分。 | 社会事务管理局 | 依证明材料审核 | 1.献血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献血证书为配偶所有,需提供结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
扣分项目 | 违法 犯罪 | 2018年1月1日起受到治安拘留,扣20分;达到2起或因犯罪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账户冻结。冻结期暂定5年。 | 公安分局 | |||
违法 生育 | 2018年1月1日起,每例违法生育扣20分,最多扣40分。 | 社会事务局 | ||||
违法 经营 | 2018年1月1日起,在本区无证设摊、无照经营、占道经营等被行政处罚的,每起扣10分。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
违法 失信 | 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决行为的,或涉及提供虚假材料等个人诚信及其他行为的,帐户冻结。冻结期暂定5年。 | 政法委 | ||||
其他 情况 | 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共利益行为的,视情况扣20、35、50分。 | 政法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