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人才住房配售房源及配售认购方案公告
一、配售房源情况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人才住房配售商品住房房源总套数80套。(具体房源情况详见附件1)
二、认购方式
全程在浙江省温州市瓯江公证处监督下采用公证线上摇号直播、在线选房方式进行。浙江省温州市瓯江公证处对选房结果出具公证书。
三、认购时间
(一)摇号直播:2022年3月22日上午9:00。
(二)在线选房:2022年3月23日下午13:30。
四、认购对象
经审核公示符合配售资格条件,并确认参加摇号认购的区级人才(简称申购人),共20人,其中E类3人,本科等其他类17人。(详见附件2)
五、摇号、认购流程
(一)名单确定。确认参加摇号选房的人才名单在公证摇号直播前,在“瓯江公证”微信公众号和“浙江省温州市瓯江公证处”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wzdngz.com/)上公示24小时。
(二)摇号直播。摇号直播时间在2022年3月22日上午9:00开始。由浙江省温州市瓯江公证处进行公证线上摇号直播并全程录像,以备查询。申购人搜索并关注“瓯江公证”微信公众号,点击“经开人才”-“摇号直播”观看全过程。
摇号直播按人才层次类别从高到低顺序进行,分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次为E类人才,第二批次为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本科生等其他人才。同批次人才先摇取选房顺序号,摇号选房采用“组式”方式进行,每次1人一组。摇号结果及选房“组式”将以短信方式发送到申购人的手机号码上,并在“瓯江公证”微信公众号和“浙江省温州市瓯江公证处”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wzdngz.com/)上进行公示。
因停电、电脑卡顿、死机造成摇号中止的,当批次的数据不计入正常结果,前批次数据做为正常结果,当批次及剩余的数据等待电脑恢复正常运行后继续摇号。
(三)测试选房。申购人凭确认的手机号登录“瓯江公证”微信公众号进行在线选房(申购人申报时确认的手机号码,必须为本人实名认证号码,该号码将作为参与线上认购活动唯一有效沟通凭证)。
选房测试时间为2022年3月22日(下午15:00-17:30、晚上18:30-21:00)。选房测试场为正式选房场前进行的模拟测试,为申购人提供查看、收藏、选房测试、咨询沟通等功能,方便申购人提前熟悉选房操作流程。模拟认购成功不作为最终认购成功的结果,最终认购结果以正式选房认购所选为准。
申购人在规定的测试时间内通过“瓯江公证”微信公众号,点击“经开人才”-“在线选房”开展模拟选房。为在正式选房时提高准确率和加快速度,申购人在选房测试场可提前将意向房源放入收藏夹(最多收藏20套)。例如:选房测试场收藏的房源号2-202,正式选房场可直接点击收藏房源查阅是否已售,如果收藏的房源未被他人认购可直接点击该房源认购,如果收藏的房源已被他人认购请重新选择其他房源。
(四)正式选房。申购人凭确认的手机号登录“瓯江公证”微信公众号进行在线选房(申购人申报时确认的手机号码,必须为本人实名认证号码,该号码将作为参与线上认购活动唯一有效沟通凭证)。
正式选房时间在2022年3月23日下午13:30开始。申购人通过“瓯江公证”微信公众号,点击“经开人才”-“在线选房”进行正式选房。根据公证摇号产生名单的“组式”先后顺序确定选房顺序,进行“组式”选房,以实际人数进入选房系统。
第一批次各组于13:30正式开始线上选房,再由后续批次开始线上选房。每组选房时间为2分钟。第一批次和后续批次的每一组统一按照摇号中签名单顺序“组式”选房,每一组间隔2分钟依次进入选房系统。在本组选房时间内未成功选房的申购人,系统将自动延后到下一组(不保留选房优先权),将与下一组申购人同时选房,先选先得,以此类推至本次选房结束(同一套房源最多锁定3次,每次不超过30秒)。在线选房系统关闭时间为最后一组申购人进入系统后20分钟。
(五)认购房源。申购人线上确定房源后,系统将会自动记录成功选房者信息,申购人即完成本次房源认购。若申购人未在规定时间(正式选房开始至在线选房系统关闭)内登录选房系统,或者申购人登录选房系统但未选定房源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房资格。
(六)签订合同。申购人应凭“成功认购”短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配售确认单》等资料,在认购后一个月内到认购项目售楼处(认购新城旭辉未来海岸营销中心)签订《购买人才住房承诺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补充协议,并按合同规定缴纳房款。申购人如需增加配偶为房屋共有人,还需提供婚姻证明材料。申购人选房后逾期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或不按合同规定缴纳房款的,视同自愿放弃本次申购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六、应知事项
(一)每位申购人仅有一次成功认购权利,申购人选房前请慎重决定认购行为,一旦选定房源并认购成功,不得再次更改。
(二)“在线选房系统”搭载于公证处网络平台,申购人请确认知悉本次在线认购流程,提前开展测试,并能熟练进行认购操作。如因申购人个人设备、个人网络环境及账号问题等原因未能成功选房的,责任由申购人自行承担。
(三)本次在线选房对房源的说明以及项目的相关信息、图片等,均由开发商提供,仅供申购人参考,不构成要约,不对房源做任何担保,具体权利义务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补充协议约定的内容为准。
(四)申购人选房前应查看并明确知晓该项目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及补充条款、所认购的物业状况、交易条件、周边环境、不利因素、交付标准及非交付标准、差异户型以及法律法规应明示的其它文件、证书等公示材料。
七、其他
(一)本次线上摇号直播、在线选房全过程在温州市瓯江公证处公证监督下进行,申购报名、线上摇号、在线选房、签订《配售确认单》和《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手续等程序中,申购人、购房人、房屋权利人均为同一人,一律不得更名。
(二)经审核公示符合配售资格条件的申购人需在3月18-20日登录人才住房综合信息管理系统(http://rcf.wzzjis.com:9080),确认是否参加摇号选房。
(三)配售的人才住房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10年内实行产权行政限制,不得上市流通周转、不得办理抵押贷款(用于购买本套住房的公积金和商业按揭贷款除外)。配售的人才住房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满10年的,购房人可申请解除产权行政限制。
(四)本公告由区组织宣传部和交通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组织宣传部0577-86529015,交通和建设局0577-86996613。
选房测试技术咨询电话:13587879283
温州市新城恒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577-5519999
公证处咨询电话:0577-56579989
附件1: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人才住房配售具体房源内容.
附件2: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符合2021年人才住房配售资格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