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人才住房配售申请指南
(一)申请对象
1、全职在我市用人单位工作且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为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ABCDE类人才(按《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21年>》<温委人〔2021〕1号>执行)。
2、全职在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贡献积分值达到100分以上(按《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贡献积分指标》<温委人〔2019〕13号>执行)。
3、全职在我市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机构工作,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温州市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按《温州市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第一版)》<温委人办〔2020〕5号>和《温州制造业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继续紧缺人才目录(2020)》<温委人办〔2020〕10号>执行)范围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且近两年年工资薪金所得额达到10万元及以上(以所在单位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额为准)。
(二)申请条件
1、已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全职工作合同。
2、已以用人单位的名义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或个税)36个月以上(其中ABCDE类人才由单位提交《关于XX破格申请配售型人才住房的报告》可放宽至1个月)。
3、本人及配偶在温州市范围内无住房且在2019年12月24日之后无住房交易记录,或者本人及配偶在温名下住房建筑面积低于60平方米(含),均未享受过温州政府住房优惠政策。
(三)申请流程
申请网址:http://115.223.34.156:9080/extcomponent/security/talent_login.jsp
用人单位登录“温州市人才住房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按提示填报单位信息、申请人信息,并如实上传以下附件(经单位审核盖章和负责人签字):(1)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护照);(2)学历证书;(3)签订3年以上全职工作合同和相应证明材料;(4)在温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或个税)36个月以上证明材料,其中ABCDE类人才由单位提交《关于XX破格申请配售型人才住房的报告》,可放宽至1个月;(5)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相关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以及用人单位近6个月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完税证明;(6)根据人才类别提供以下相应资料:①ABCDE类人才称号入选文件或荣誉证书;②中小学(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贡献积分值计算表及证明材料;③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以及近两年年工资薪金所得额达到10万元及以上的证明材料即《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和《个人所得税缴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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