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对整治区域内的有牌人力客运三轮车予以自愿回收,且在部分路段内实行人力客运三轮车禁行,从而达到确保道路畅通,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城市形象的目标。
一、整治区域及禁行范围
区域:上塘、瓯北、黄田全域。
时间:2020年7月1日—8月25日
二、自愿回收范围和对象
永嘉县上塘、瓯北、黄田号牌人力客运三轮车共2075辆:
(一)原上塘号牌的人力客运三轮车660辆,牌照号段为永嘉00001-00660;
(二)原瓯北号牌的人力客运三轮车1055辆,牌照号段为永嘉01001-02055;
(三)原黄田号牌的人力客运三轮车360辆,牌照号段为永嘉04001-04360。
Empire CMS,phome.net |
三、自愿回收补助
(一)终止营运补助标准
1. 上塘号牌的人力客运三轮车1万元/辆;
2. 瓯北号牌的人力客运三轮车1万元/辆;
3. 黄田号牌的人力客运三轮车0.5万元/辆。
(二)车辆折算标准
人力客运三轮车800元/辆。
(三)奖励措施
人力客运三轮车车主在2020年8月25日前自愿交车并办理注销手续的,另享受5000元提前交车奖励政策,逾期不予奖励。
(四)其他配套措施
对具备就业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有牌人力客运三轮车车主,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居)办理失业登记,并按规定享受职业介绍和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减免优惠。家庭条件困难的有牌人力客运三轮车主,符合低保条件的由民政部门按规定给予办理低保手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四、工作步骤
经前期阶段调查摸底、政策制定、权属确定等工作,下阶段需要开展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15日)。各有关单位要全力做好有关群体及人员的思想工作,突出对人力客运三轮车车主等特殊群体宣传动员,积极争取理解和支持,为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8月25日)。我县整治区域内对无牌、安装动力的人力客运三轮车依法严厉打击,限行路段内禁止人力客运三轮车上路行驶,对闯禁的有牌人力客运三轮车和无牌人力客运三轮车,由公安交警、公安派出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予以依法查处;按照网格包干要求,集中整治由瓯北街道、黄田街道、南城街道、北城街道、东城街道等5个街道办事处负责牵头,公安交警、公安派出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发动社区(村居)干部,共同推进人力客运三轮车专项整治行动。
(三)自愿回收阶段(2020年7月15日至2020年8月25日)。各乡镇(街道)做好辖区内有牌人力客运三轮车自愿回收工作。
1.回收方式:人力客运三轮车车主在2020年8月25日前到回收点上交车辆及牌证(号牌、行驶证、营运证、交易凭证等) ,并到车主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签订回收经济补助协议、办理回收注销手续。交车、签订协议、办理注销手续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本人银行账户等材料。
2.回收点:“四小车”整治办和涉及到人力客运三轮车回收的各乡镇(街道)均要设立回收点,方便群众交车。原则上车主到户籍地所在乡镇(街道)回收点交车,个别车主不方便到户籍地所在乡镇(街道)回收点交车的,可就近去其他乡镇(街道)回收点或“四小车”整治办(上塘永兴路中楠售楼处)交车,各乡镇(街道)要做好沟通衔接。
(四)长效管理阶段(2020年8月26日以后)。县政府组织公安交警、公安派出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巩固人力客运三轮车综合整治工作成果,并依法加强管理,建立常态严管、举报违法奖励、查扣车辆奖励等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交通管理水平。同时强化公交优先理念,增加运力投入,方便市民出行,解决市民的交通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