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温州医保参保人员账户家庭共济办理基本流程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审批标准 | 办理结果 |
申请 | 申请人通过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手机端提交申请材料,或向温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现场申请 | |||
反馈登记 | 0个工作日 | 温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 《温州市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温政发〔2018〕1号)第五十三条 职工个人账户主要用于下列医疗费用:(二)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用于支付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由个人承担的自理、自付、自费医疗费用;可用于支付使用除国家扩大免疫规划以外的预防性免疫疫苗费用;可用于支付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配偶、子女、父母的医疗保障费用,实现家庭成员之间共济互助; | 反馈备案结果 |
温州市民中心(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会展路1288号)B座249-252号窗口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温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温州市鹿城区蒲鞋市街道学院中路303号2号楼3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小编贴士 想了解更多关于温州市医疗挂号、医保参保缴费,医保报销、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办理等相关的信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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