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办理条件
可以为自己名下的机动车或已绑定非本人机动车处理电子监控记录,但只能处理罚款金额在200元以内的电子监控记录。
二、办理流程
1.登录“河北公安交通管理局服务平台”,点击【违法处理业务】→【电子监控处理】进入电子监控处理流程。
2.选择需要处理电子监控的机动车,如果没有绑定驾驶证,则点击“确定”按钮时会提示未绑定驾驶证。
3.阅读相关信息后,选择违规的监控记录,确认处罚信息,核对罚款金额及记分是否正确,输入手机验证码,系统会发送验证码至用户注册的手机号,输入验证码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生成订单】。
4.用户可以在页面上点击【打印】按钮打印处罚决定书。已经开通在线支付的地区,可以点击【在线支付】按钮,跳转至支付平台进行缴款。
三、注意事项
1、用户处理电子监控记录后驾驶证累记记分达12分的不允许处理。
2、缴款罚款在线支付成功后电子监控才算处理成功。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