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航空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一、学校与研究生教育概况
学校成立于1952年,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文管经法教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主要服务于我国航空工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建设,是江西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的具有鲜明航空、国防特色的高等学校。
学校1985年开始培养硕士研究生,1990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2010年获得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目前在校研究生规模近4000人。学校拥有环境科学与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和仪器科学与技术等3个江西省一流学科和精确成形与连接技术、构件质量检测与控制、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光电子与激光技术、军用关键材料等5个国防特色学科;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外国语言文学(0502)、数学(0701)、化学(0703)、机械工程(0802)、光学工程(0803)、仪器科学与技术(0804)、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土木工程(0814)、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软件工程(0835)、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设计学(1305)等1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交通运输、工程管理、翻译、艺术、公共管理、法律等1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材料科学学科、工程学学科、化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步入国际高水平学科行列。
随着国家大力发展航空航天产业及国防高科技产业,我校毕业生就业前景将更为广阔、事业平台更为高端、发展潜力更为巨大。
二、学校现有省级以上学科平台
机构名称 | 管理部门 | |
“无损检测与光电传感技术及应用”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重金属污染物控制与资源化”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无损检测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 教育部 | |
轻合金加工科学与技术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 | 国防科工委 | |
江西省航空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江西省科技厅 | |
江西省测试与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江西省科技厅 | |
江西省快速制造技术生产力促进中心 | 江西省科技厅 | |
江西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研究中心 | 江西省教育厅 | |
江西省高校腐蚀与防护重点实验室 | 江西省教育厅 | |
江西省材料科学与工程产学研合作示范培育基地 | 江西省经贸委、江西省教育厅 | |
江西省计算机与信息技术产学研合作示范培育基地
| 江西省经贸委、江西省教育厅 | |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发展中心体育文化研究基地 | 国家体育总局 | |
江西省持久性污染物控制与资源循环利用重点实验室 | 江西省科技厅 | |
江西省金属材料微结构调控重点实验室 | 江西省科技厅 | |
持久性污染物控制与循环利用实验室 | 江西省教育厅 | |
江西省图像处理与模式识别重点实验室 | 江西省科技厅 | |
江西省航空制造业协同创新中心 | 江西省教育厅 | |
江西省光电检测技术工程实验室 | 江西省发改委 | |
南昌航空大学军民融合与航空发展研究院 | 江西省委宣传部 | |
江西省航空产业发展与管理创新软科学基地 | 江西省工信厅 | |
环鄱阳湖流域污染物控制与资源化协同创新中心 | 江西省教育厅 | |
“江西省公共艺术创新研究中心”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 江西省文化厅 | |
江西省重金属污染物控制与资源化工程实验室 | 江西省发改委 | |
江西省航空构件制造技术工程实验室 | 江西省发改委
| |
江西省造纸化学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江西省科技厅 | |
江西省无人飞行器设计与试验工程研究中心 | 江西省发改委 | |
江西省微小航空发动机重点实验室 | 江西省科技厅 | |
江西省民用无人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江西省科技厅 | |
江西省航空材料表面技术工程研究中心 | 江西省发改委 | |
江西省航空构件成形与连接重点实验室 | 江西省科技厅 | |
江西省智慧建筑工程研究中心 | 江西省发改委 | |
创意产业校企协同设计中心 | 江西省工信委 | |
江西省光电信息科学与技术重点实验室 | 江西省科技厅 | |
江西省装配式建筑与智能建造重点实验室 | 江西省科技厅 | |
江西省飞行器设计与气动仿真重点实验室 | 江西省科技厅 | |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名师工作室” | 江西省教育厅 |
三、优势学科
环境科学与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仪器科学与技术、马克思主义理论、软件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光学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学。
四、奖励资助政策(实际发放以学校有关奖助文件为准)
奖项名称 | 设置对象 | 金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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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获奖比例 |
新生奖学金 | 被我校工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及可按工学门类招生的理学专业正式接收的校内外推免生(专项推免计划除外)。 | 10000元/生 | 100% |
被我校其他学科门类正式接收的校内外推免生(专项推免计划除外)。 | 6000元/生 | 100% | |
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高校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成绩高于国家线30分以上(根据每年生源整体情况另行确定)。 | 4000元/生 | 10-50名,择优遴选 | |
国家奖学金 | 全日制研究生均可纳入评选范围。 | 20000元/年/生 | 省教育厅下达计划 |
江西省政府奖学金 | 全日制研究生均可纳入评选范围。 | 10000元/年/生 | 省教育厅下达计划 |
学业奖学金 |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具有中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 | 4000-10000元/年/生 | 100%覆盖 |
国家助学金 |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具有中国国籍且人事档案到校的全日制研究生。 | 6000元/年/生 | 100% |
“三助一辅” | 学校还设有“三助一辅”(助管、助教、助研、兼职辅导员)岗位,为学生提供工作补贴;部分硕士生导师还为研究生提供较好的科研补助和高水平成果奖励。 | 4000-8000元/年/生 | 动态 |
困难补助 | 在校正常学籍,家庭或个人遭受重大变故的全日制研究生。 | 1000-5000元/年/生 | 名额和金额视申请情况而定 |
五、招生录取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稳定规模,注重质量;一视同仁,择优录取。
六、招生计划
(一)我校2023年研究生招生的具体专业、研究方向、学习方式、考试科目等详见《南昌航空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
(二)研招网系统和《专业目录》中的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仅供考生参考。2023年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依据上级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预计2023年3月下达)及一志愿上线情况和当年考生生源情况进行最终确定。
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内,设立了不同的自命题科目的,按照复试科目分列招生计划,即该专业内,自命题科目相同且复试科目相同的研究方向考生一并排序,择优确定复试名单。
近三年各专业统考录取人数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资料查询中查询。
(三)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文件要求,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四)学校2023年度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15名(具体计划数以教育部批复为准),专业不限。学校将根据各学科门类申请考生完成初试的人数,并参考初试成绩,按比例将计划分配到各学科门类。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各学科门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我校自主确定。
七、学费、学制及学历学位证书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学费8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学费12000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学费16000元。
我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制均为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要求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按学校要求进行非脱产学习。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八、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可以报名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为我校录取通知书上的报到日期)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我校以下专业学位,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我校公共管理(代码为125200)、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我校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3.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请考生认真对照报考条件。与报考条件不符的考生,其相应资格无效。
(三)免试生:我校所有学科专业均可接收符合报考条件的推免生。具体情况详见《南昌航空大学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九、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应届生需注意预先核实注册学号,其他考生需认真对照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填写毕业学校、毕业专业、获得最后学历年月、学历证书编号、学位证书编号等栏目。由于部分学校已更名,填写毕业学校时请选择其他,应届生手动输入进校注册时的学校标准名称、往届生手动输入学历证书上的学校标准名称。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要求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具体时间请查看报考点在研招网上发布的公告)。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十、初试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12月25日(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的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等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和考点公告。
十一、复试
我校研究生复试一般安排在3月下旬或4月初。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业务课笔试、面试、体检等内容。复试具体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我校将通过研招网和研究生院网站发布。
十二、录取
我校按照相关工作办法进行录取工作,一般在4月底前结束。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和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按定向合同就业。录取的所有考生均须缴纳学费。
被录取的考生,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十三、其他有关事项
(一)研究生招生简章如有与教育部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新政策为准。
(二)初试自主命题科目、复试与加试科目的参考书目详见《专业目录》。
(三)为增进校际间人才交流,改善学缘结构,我校将优先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
(四)录取的非全日制考生和定向就业考生原则上不提供住宿。在课程学习阶段非南昌市考生可申请住宿,学校视实际情况审批。
(五)有关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十四、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南大道696号南昌航空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逸夫楼218室)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791-83863725
考研交流群查询:https://yjs.nchu.edu.cn/zsgz/zlxz/content_126849
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nc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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