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关于调整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肇庆高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粤人社规〔2018〕2号)和《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肇府函〔2021〕568号)的精神,现就调整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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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1年12月1日起,肇庆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统一调整为1548元/月(1720元/月*90%=1548元/月)。
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30日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