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指南
根据江苏省人社厅、江苏省税务局和江苏省医保局的工作安排,自2021年10月15日起,徐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费切换至税务系统征收,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参保登记、待遇享受等分别由社保经办机构和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办理。
一、 缴费标准
(一)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20%)
1.缴费基数
2021年7月起,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共分12个档次,最低缴费基数为3800元,最高缴费基数为20586元。由缴费人自主选择合适的基数档次缴费。
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受疫情影响,灵活就业人员(含2021年新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2021年12月底前补缴2020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档次按照2020年1月-2021年6月缴费标准执行。
缴费基数档次见下表(单位:元)
2.变更缴费基数档次
缴费人自主变更: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选择变更缴费基数档次。
前台申请变更:缴费人到银行网点或纳税服务大厅前台,申请变更缴费基数档次。
(二)基本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11%或6%)
2020年1月至2021年6月,缴费基数为3368元。2021年7月起,缴费基数调整为3800元。
按6%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人,除基本医疗保险外,还需缴纳大病医疗救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长期护理保险费。此类人员全部由医保部门每月核定应缴费金额发送特殊缴费计划传递税务部门征收,不需要选择缴费基数。
温馨提示:灵活医保应当“按月及时足额连续缴费”。如不及时缴纳,将会影响医保待遇享受。
二、缴费所属期划分
1.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属于正常申报,由缴费人自主申报。
2.2020年1月至2021年6月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属于政策性补缴,由缴费人自主申报。(注:缴费人依据本条申报缴费的,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缴费。)
3.缴纳上述两条所属期之外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统一由人社或医保部门核定应缴费金额发送税务部门,由缴费人确认申报。
三、缴费方式
1、微信
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
使用微信,或点击右上方“放大镜”,输入“江苏税务社保缴纳”,首次使用时,请完成授权登录。
2、支付宝
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
在首页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点击进入。首次使用时,需完成实名认证。
Empire CMS,phome.net |
3、银行
到各经办银行柜面、手机银行、网上银行、自助缴款机上缴费。
目前经办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江苏银行、农商银行和邮储银行。
四、票据获取
1、通过银行缴纳社保费的,经办银行均提供社保费电子票据打印服务。
2、已经成功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的个人,可以登录“江苏省电子税务局”,查询打印《社会保险费电子票据》。
网页搜索“江苏省电子税务局”,或输入网址https://etax.jiangsu.chinatax.gov.cn,选择“公众服务”—“特色业务”—“社保费缴费凭证打印”模块,进行查询打印。
五、特别提醒
1、缴费人如有养老保险的新参保、停保、续保、退休前一次性趸交或待遇享受等政策类疑问,请咨询人社部门。
2、缴费人如有医疗保险的新参保、停保、续保、医保中断补缴或待遇享受等政策类疑问,请咨询医保部门。
3、为方便缴费人,市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业务经办已经下沉到各区,参保人员可以就近到街道办事处办理。
4、缴费人员如有缴费渠道、缴费操作等疑问,请咨询税务部门。
附地址、电话
灵活养老医保区级业务经办大厅(市区)
业务范围:人员基本信息变更、多账户合并、养老医疗退费、养老账户维护、医疗退休一次性补缴、医疗退休审批、市县转移等业务。
灵活养老医保街道办事处业务经办点(市区)
业务范围:人员新参保、中断、续保、停保、缴费核定、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变更、人员非关键信息变更(手机号、居住地址)等。
税务征收服务大厅(市区)
税务部门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