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健康中国”战略,进一步提高我县参保职工健康保障水平,按照廊坊市医疗保障局统一安排部署,将对我县全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开展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范围
2021年3月31日前参加大厂回族自治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且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参保职工;达到最低缴费年限享受退休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职工。
二、体检项目
本次体检项目全市统一,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可向体检医疗机构咨询。
三、体检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起开展体检,体检结束时问按照廊坊市医疗保障局安排另行通知。
四、体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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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体检费用为每人750元,全部由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参保单位及参保职工不需负担。
五、体检机构
按照廊坊市医疗保障局安排,承担我县参保职工健康体检的医疗机构为:大厂县人民医院(体检联系电话:8822271)、大厂县中医医院(体检联系电话:8367127)、河北中石油中心医院(体检联系电话:2077112)、廊坊健康管理医院(体检联系电话:2769006)
六、体检相关要求
1、此次体检均为实名制体检,体检后统一建立电子健康病历,并在医保信息系统中存档。参保人凭本人身份证、由单位统一组织体检,不得替检。
2、此次体检坚持自愿选择原则,参保单位自愿选择体检机构。参保单位要主动联系体检医院,确定体检时间和体检相关注意事项,并通知单位所有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按时参加体检。
3、异地安置人员可回本地体检,也可在安置地进行体检。如在安置地进行体检,体检后需由参保单位统一将体检发票、体检报告收齐后交到所属医保中心,医保中心按每人最高750元支付。
4、灵活就业人员或无单位人员请自行与体检医疗机构联系,确定体检时间,明悉注意事项。
5、体检相关事项可咨询我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咨询电话:0316-8930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