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结合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三部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于2019年4月15日起实施。
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在今年7月15日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开始之前已经购买且在用的不符合新国标的车辆可上过渡牌,之后购买的严格按照合格证标注的车辆名称进行上牌。
目前过渡期内,对于没驾照的车主,交警部门暂不予处罚,但特别提醒各位车主出行必须按要求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规则,尽快到交警部门办理相应驾照。
因为按照工信部解释,除国标电动自行车之外的其他车辆均属于机动车范畴。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