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地址:宜昌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社保分中心,环城北路40号)
网上办理:湖北政务服务网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窗口:宜昌市环城北路40号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经办服务大楼二楼西大厅9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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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指南:
公交:可乘坐2路、25路公交至宜昌市人社局经办服务大楼站下,往二医院方向步行50米即到。
申请流程:
1.申请
(一)网上办理流程。申请人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切换至宜昌市——市人社局,查找对应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含生活困难,预支50%确认)、丧葬补助金事项,点击立即办理,根据页面提示注册账号并登录,填写相关资料,提交申请。
(二)现场办理流程。申请人在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二楼西大厅9号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资料。
2.受理
(一)网上办理流程。系统提示申请条件和所需材料,申请人必须符合申请资格,并提前准备好申请材料和单位开户行及账号,申请人确认后受理成功,并自行打印《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受理单》。
(二)现场办理流程。窗口工作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提供申请材料和单位开户行及账号,且材料齐全的、需求明确的,予以受理,出具《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受理单》;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
职工因工死亡或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业务部门根据工亡时间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核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伤残等级为一至四级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死亡的,业务部门根据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核定丧葬补助金。业务部门根据核定的工亡待遇生成《一次性工亡、丧葬补助金核定表》,转财务部门。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业务部门核定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生活有困难的,经近亲属申请,可按照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先进行核定,宣告死亡后核定其剩余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
4.办结
自收到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含生活困难,预支50%确认)、丧葬补助金申领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待遇支付给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