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居民身份证网上补领是湖南省公安厅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协同省邮政速递公司推出的在线补领居民身份证的便民利民服务。如需通过网上补领申请居民身份证,请认真阅读以下须知:
第一条申领对象湖南省户籍居民,且在5年内领取过登记了指纹的居民身份证的申请人(前次领证时间超出年,系统不能受理),如身份证遗失、损坏可通过网上补领服务再次申领。长沙地区户籍申领人请按受理提示跳转至长沙公安微警务平台提交申请。
第二条申领要求要求申领人本人按流程提示进行操作和提交申请,操作设备(手机或电脑)必须具备可以用以进行人像身份验证的摄像头,申领及寄递信息在提交前请认真核对并确认无误。
(网页版申领流程中的身份核验如需转人工审核,审核结果在非工作时间不能实时反馈,需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后返回。)
第三条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改价格[2003]2322号】文件规定,丢失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另按邮政速递标准,收取20元特快专递费和信封面单费。为确保时效,申请人应尽快完成付款操作,付款后因系统原因导致证件不能受理或制发的,受理平台负责退款。
第四条制证信息声明,网上补领受理制发的证件照片和指纹信息均沿用申领人前次在公安机关制发的证件信息(申请操作中提交的视频人像仅用于受理时的身份核验),证件的住址信息为申办人在户籍人口系统中的最新住址。
第五条证件寄发及验证系统确认收到办证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邮政速递公司负责将证件投递到申请人指定的地址,申请人应本人凭有效身份证明收取。申请人收取到身份证后应尽快前往就近的公安机关核验证件。
第六条寄递声明申请人因投递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未收到或未按期收取证件,责任及产生的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因邮政速递公司原因造成的证件遗失、损毁或延时送达,由邮政速递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免责声明如系统维护、升级暂停服务,平台将事先公告,因此导致的服务延时,受理平台免责;因网络攻击或不可抗力导致的暂停服务或个人信息泄露、丢失或其他后果,受理平台免责。
第八条工作时间及服务监督
工作人员上班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非工作人员上班时间无法人工响应,请予谅解);咨询及投诉:0731-96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