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在坚持谁用地、谁负责,实行政府缴费补贴和个人履行缴费义务相结合,多渠道筹集保障资金的原则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用由个人和政府共同承担,其中政府承担60%,个人承担40%,并详细规定了资金来源,从根本上解决我市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问题。
《九江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保障对象为征用土地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经依法批准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实施统一征地,被征地后完全失地或户人均耕地不足0.3亩,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的农户中16周岁(含)以上在册农业人口。
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实行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一次选定后不再更改,被征地农民参保缴费后均享受政府缴费补贴,补贴年限为15年,且只用于参保缴费,不发放给被征地农民个人。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