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从济南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官网了解到,为确保符合条件的2014年度公租房一室户轮候家庭都能住上公租房,在前期工作基础上,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给尚未参加选房资格复核的轮候家庭一次机会,错过此次机会将被取消轮候资格,原配租资格证作废。
按照济南市2018年公租房受理分配工作计划,6月12日-6月29日,住房保障部门将受理2014年度公租房一室户轮候家庭资格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7月底前后,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轮候家庭选房。
据了解,多轮配租之后,经过摸底,到今年1月下旬,全市2014年申请公租房的家庭中,还有5687户一室户轮候家庭尚未住上公租房。为尽快让这批轮候家庭选房入住,今年1月24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城市更新局)启动资格复核工作,但到了受理截止时间,申报资料并通过初审的,仅占摸底数据的1/4左右。其他轮候家庭,除了通过别的渠道解决了住房问题,不再符合配租条件而未申报外,有不少家庭因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错过了申报时间。为尽量避免这部分轮候家庭因未及时申报失去选房资格,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城市更新局)又将资格复核受理时间延长了一周。
延长了一周,总共申报的轮候家庭也只有1700来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有1610户,还有近4000户家庭没有提出申请。”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延长时间截止(4月4日17时)后的这两个月,陆陆续续又有100多户前期未申报的轮候家庭找来,鉴于这种情况,我们决定再给所有未申报轮候家庭一个机会。
据了解,为确保这些轮候家庭接到最后一次资格复核的通知,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除了发布通告、通过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外,还利用前期掌握的通讯方式,给剩下近4000户轮候家庭都发了手机短信。如果这一次还是不来申报,只能取消其配租资格,以便开展新的公租房申请工作。
据了解,资格复核仍按照《关于开展2014年度公共租赁住房一室户轮候家庭选房有关情况的通告》(济房政字〔2018〕5号)规定办理,受理地点为最初申请时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复核时,轮候家庭应当提交以下资料,并填写《申请2018年度公租房轮候家庭选房确认书》:
1.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2.家庭人口发生变化的,还应提供家庭人口变化情况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份。家庭人口增加,市内六区(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长清)户籍需提供新增人员户籍地房产证明,非市内六区户籍如在济居住需提供在济居住证明。
3.外来务工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 份,工作单位发生变化的需按照 2014年要求提交新单位的申报材料。
4.审核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地址及咨询电话
历下:东青龙街42号,86568257;
市中:经十一路62号,81271505;
槐荫:北小辛庄西街59号,87086036;
天桥:制锦市花店街6号,81912156;
历城:山大北路87号,88112890;
长清:清河街18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