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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保障房申请条件(烟台开发区保障房申请)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0-06 22:30:23
The Beginning

  住房保障的对象主要为城市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以及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申请地城市居民常住户口3年以上;

  2.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申请保障房的家庭人均年收入应低于2.9万)。

  3.家庭成员在本市市区无自有产权房屋,或自有产权房屋建筑面积低于50平方米且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注:符合条件的未婚人员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25周岁。本办法所称家庭成员,是指申请人夫妻双方与同户口未婚子女。其中,单身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本人。

  申请住房保障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申请地城市居民常住户口;

  2.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书,自毕业起不满5年;

  3.在申请地依法注册登记的单位工作,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并按规定参加了社会保险;

  4.在本市市区无自有产权房屋。

  申请住房保障的外来务工人员,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持有申请地居住证;

  2.在申请地依法注册登记的单位工作,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并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3.在本市市区无自有产权房屋。

THE END

TAG:申请人  住房  产权  家庭  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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