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泰安居住证补办时间
根据《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306号)》地十六条、第十七条,居住证遗失、损坏的,流动人口应当及时向公安派出所申请补领或者换领。流动人口申领、换领、补领居住证的,公安派出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
居住证持有人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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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补办材料
本人身份证 | 原件 |
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 1、居住地住址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2、就业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3、就读证明: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