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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未成年人无责任人的意外伤害事故门、急诊报销
一、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
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发生的无责任人的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其门诊、急诊费用,符合统筹支付范围超出100元以上的部分,统筹基金给予70%的补助,每个医疗年度最高补助10000元。
二、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服务大厅业务咨询电话
三、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服务大厅详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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