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区居住证积分网上办理须知
为加强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积分事项原需至线下窗口递交的纸质材料,现可通过E-mail等形式传递,暂不需至受理窗口递交。
●积分续办,全部网签办理。申请单位通过“《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系统”修改并上报申请人信息后(若工作单位发生变化,持证人登录系统个人积分账号,将用人单位信息栏组织机构代码证修改为现工作单位代码),若系统显示持证人姓名后有标红网字如“网”,则此次续办为网约续办,无需递交书面材料,正常等待受理即可。
●积分新办,申请单位通过“《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系统”上报申请人信息后,将所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并以JPG格式放入同一文件夹中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hkrc65073218@163.com,纸质材料暂缓提交。
其中,通过教育背景分值申办积分的: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暂不需交至受理点。只需提供如下材料:
学历验证:身份证、学历证书 + 有效期内的学信网“电子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书面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
Empire CMS,phome.net |
学位验证:身份证、学位证书 + 有效期内的学位网“电子学位认证报告”或“书面学位认证报告”扫描件。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
人事档案:《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和积分确认(续办),暂缓调档,也暂缓出具外调联系函。
●密码重置、单位注册、增加同住人
一、重置个人账号密码:将个人身份证扫描件和密码重置申请上传至邮箱;
二、重置单位账号密码:将单位营业执照和密码重置申请扫描件上传至邮箱。
三、单位注册业务:完成网上注册后,将单位营业执照、联系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等相关材料扫描后发送E-mail的方式寄至我中心。
四、增加同住人业务:将单位基本材料和配偶与子女相关材料扫描后发送E-mail的方式寄至我中心。
●打印积分通知单,全部采用在线自助打印:
1、请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系统”→查询居住证积分个人信息→点击“打印积分通知书”;
2、或下载“上海人社”手机APP后直接打印。
注意事项:
1、单位邮件报送申办资料,标题请务必遵照: 申办业务+单位名称+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 如:积分新办+虹口人才 +张三+410XXXXXXXXXXXXX
2、请单位人事在邮件中留下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和您取得联系;如有疑问可先致电咨询后再进行办理。
3、请尽量选择E-mail等形式传递材料。如必须前来窗口办理的,请提前与我们电话预约,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错峰”服务,避免人群集聚。
积分预约、咨询电话021-65073218
档案预约、咨询电话021-65073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