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一、事项名称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二、服务对象
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
三、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四、办理条件
职工因初次招工、毕业生分配、军转安置(转业干部、军队退役人员) ,也包括跨省、市流动以及外国人首次在我市就业的。
五、申办材料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含增加、中断、终止、恢复、在职转退休)(加盖单位公章)。
六、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
市直:胶州路7号一楼医保综合业务受理窗口;
文登区:世纪大道84号社保大厅医保综合业务受理窗口;
荣成市:府西路178号一楼3-5号综合业务受理窗口;
乳山市:深圳路108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医保服务窗口;
环翠区:世昌大道3-3海裕城E座2F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医保综合业务窗口;
高区:抚顺路1号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就业社保大厅12-15号窗口;
经区:齐鲁大道66号经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3-9号窗口;
临港区:江苏东路15-1政务服务中心东大厅一楼22、23、24号窗口。
2.网上办理:
登录威海市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ylbzj.weihai.gov.cn进入“服务大厅”申报办理。
七、办理流程
1.单位现场或通过网上服务大厅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并反馈办理结果。
八、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九、监督电话
市直5282876;环翠区5230919;经区5980038;高区5680303;临港区5581892;文登3793739;荣成7595936;乳山6637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