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二、服务对象
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
三、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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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理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资料齐全,审核通过的,医保经办机构给予办理参保登记。
五、申办材料
1.《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单位批准成立文件1份。
通过市场监管部门“一网通办”系统注册或注销,或实现与社保部门信息共享的,通过信息共享获取注册或注销信息,无需提交申报材料。
六、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
市直:胶州路7号一楼医保综合业务受理窗口;
文登区:世纪大道84号社保大厅医保综合业务受理窗口;
荣成市:府西路178号一楼3-5号综合业务受理窗口;
乳山市:深圳路108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医保服务窗口;
环翠区:世昌大道3-3海裕城E座2F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医保综合业务窗口;
高区:抚顺路1号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就业社保大厅12-15号窗口;
经区:齐鲁大道66号经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3-9号窗口;
临港区:江苏东路15-1政务服务中心东大厅一楼22、23、24号窗口。
2.网上办理:
登录威海市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ylbzj.weihai.gov.cn进入“服务大厅”申报办理。
七、办理流程
1.单位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并反馈办理结果。
八、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九、监督电话
市直5282876;环翠区5230919;经区5980038;高区5680303;临港区5581892;文登3793739;荣成7595936;乳山6663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