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一、事项名称
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二、受理单位
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三、办理依据
1.《关于加强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和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威人社字〔2018〕95 号);
2.《关于规范就业创业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威人社字〔2019〕47 号)。
四、申请主体
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
五、受理条件
我市用人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以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招用经本市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 1 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招用人员应从事全日制工作,岗位设置合理、职责明确,工资高于申请年度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并以银行转账方式发放工资。
六、申请材料
1.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
2.劳动合同。
七、办事流程
1.线上: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单位登录- 公共就业-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申领社会保险补贴-如实准确填报申请信息-查询困难人员花名册确保完整齐全上传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劳动合同等申请材料-点击“申报”- 注册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受理审核-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补贴。
2.线下:申请单位通过注册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注册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补贴。
八、领取期限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 3 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年限与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年限累计计算。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起始时间按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增员的时间确定,且在补贴期限内必须连续年度申请,中断申请的不予补发。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信息准确的,即时受理。
十一、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市本级:0631-5190912
环翠区:0631-5228927
文登区:0631-8980456
荣成市:0631-7575257
乳山市:0631-6651926
高 区:0631-5682099
经 区:0631-5985715
临港区:0631-5581837
南海新区:0631-8963812
2.监督电话:0631-5190916
十二、办理地点
市本级:环翠区胶州路 7 号 威海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环翠区:环翠区海裕城E座 2 楼 环翠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文登区:文登区世纪大道 84 号 文登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荣成市:荣成市府西路 178 号 荣成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乳山市:乳山市深圳路 108-7 号 乳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高 区:高新区抚顺路 1 号 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经 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齐鲁大道 66 号 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临港区:临港区江苏东路 20 号 临港区科技创新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南海新区:文登区世纪大道 84 号 文登区人社局服务大厅- 南海新区业务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