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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低保时,关于申请条件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如何界定的?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成员,具体包括:
➤(1)配偶;
➤(2)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包括养子女、继子女、非婚生子女);
➤(3)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收大学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
➤(4)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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