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聊城开发区人才公寓申请如下:
申报条件:所称人才公寓主要是指租赁型专家公寓、白领公寓、职工公寓(以下简称人才公寓),主要为开发区引进人才、企业职工提供周转用房。
专家公寓:企业全职引进的A、B、C类高层次人才、评审认定享受同等待遇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税收区级留成1亿元以上企业全职引进的副总经理(高级管理人才),本人及配偶在聊城市区(开发区、高新区、度假区、东昌府区,下同)没有住房。
白领公寓:企业全职引进的D、E类高层次人才及评审认定享受同等待遇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机关事业单位新引进同等层次人才,本人及配偶在聊城市区没有住房,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职工公寓:规模以上企业或符合创新创业政策的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本人及配偶在聊城市区没有住房,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全职在开发区工作,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开发区招商引资重点企业可放宽工作年限限制)。
审核:开发区引进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交开发区经贸局和财政局审核,经贸局和财政局审核后将审核结果报开发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公示:经开发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有关新闻媒体、网站和申报人所在的用人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