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发动。
发布申报通知,各行业主管部门按分工发动相关企业、单位申报。
第二步:申报。
申报单位在完成内部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后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交单位及个人申报材料。所有申报材料如无特殊说明均须提供原件、已盖公章彩色复印件(按1:1比例复印原件)、已盖公章彩色复印件的彩色扫描版各1份,并统一用A4纸按上述顺序排列。
个人申报资料原件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核对后退回单位,再由单位退回本人;单位申报资料原件(营业执照、证书、上级证明文件除外),由行业主管部门推荐时提交区人社局。已盖公章彩色扫描版以材料名命名文档,以申请人姓名命名单独文件夹,再以单位名命名文件夹,并将单位和个人电子申报材料归集在一起;《南沙区申报使用2022年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人员情况汇总表》还需提供EXCEL电子表格版。
第三步:审核。
1.各行业主管部门对辖内符合条件的申请企业、单位进行资格认定,在《南沙区申报使用2022年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单位推荐意见表》加具推荐意见,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对已盖章复印件、已盖章扫描版与原件是否一致。对符合条件的,形成《南沙区推荐使用2022年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6)。汇总单位申报材料、个人申报材料、行业主管部门材料、《南沙区推荐使用2022年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人员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表格版)交区人社局。
2.区人社局对各行业主管部门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主要审查申报人员的申请条件,包括核验年龄、学历(资格)证书、社保缴费等。
第四步:报批。
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荐同意使用指标人员名单。
第五步:公示。
将拟使用指标人员名单在南沙区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第六步:办理入户。
各行业主管部门将获得指标人员名单通知相关申报单位,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名单将个人申报材料的原件PDF彩色扫描或拍照件相应命名好后上传到“广州市人才引进申办系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审定通过的人员名单,对在“广州市人才引进申办系统”完成申报的人员,审核办理引进人才入户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系统申报的视为放弃指标。
注意:根据工作进程,获得总量控制类引进人才入户指标的申请人在南沙区政府网站公示结束后,原则上应在12月16日前成功完成人才引进申办系统申报手续。逾期办理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