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聊城高新区拟为管理委员会和区属国有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优秀青年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
3.截至2022年4月29日前,年满18周岁。其中,报考主管单位为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岗位,要求大学本科毕业生28周岁以下(1993年4月29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2周岁以下(1989年4月29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29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4.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含2016年12月1日以后录取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和国(境)外留学的毕业生,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内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于2022年4月29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以认证时间作为取得学历学位时间,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认证。
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不可报考;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可报考主管单位为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岗位。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任职资格及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处分的;
(2)因违法违纪曾受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
(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5)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岗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7)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亲属回避关系的岗位;
(8)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岗位条件要求的不得录用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数量共64名。其中,高新区管理委员会20名,高新控股集团及下属子公司14名,高新人才发展集团30名。具体岗位、专业、条件及其他要求等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初审
报名采取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
2022年5月13日9:00—2022年5月16日17:00。
网上初审和查询时间:
2022年5月13日10:00—2022年5月17日12:00。
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登录聊城高新区人才网(http://lcgxqrc.gov.cn/)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2年5月16日17: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二)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
2022年5月13日10:00—2022年5月17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聊城高新区人才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2年5月25日9:00—5月28日下午2: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视新冠疫情防控形势相应调整。
参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报名网站通知,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22年5月28日下午2:00-4:30
笔试采用闭卷答题方式,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测试等,按照岗位类别分为A类、B类、C类、D类,试题内容各有侧重。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笔试其他事宜在聊城高新区人才网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如笔试时间有调整将提前在聊城高新区人才网、聊城高新区政务网(http://www.lcgxq.gov.cn/)公告。准考证打印时间同步推迟。岗位计划表中部分岗位备注不需要笔试的,仅参加面试。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网上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面试入围人员应提供与岗位要求及个人报考信息相一致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奖励证书、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在验证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应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同意应聘介绍信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公告》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在面试前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上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岗位计划表(附件1)中需组织笔试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注明需进行二次面试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一次面试范围人选,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第二次面试范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中注明,无需笔试的和其他需要笔试但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百分制计分。主要围绕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综合协调、专业知识、举止仪表、个性特征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能力进行测试问答。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未在规定时间、地点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照不高于1:1.5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名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方式,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占比分别为40%和60%,需进行二次面试的,二次面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仅进行面试的岗位,一次面试成绩与二次面试成绩占比分别为40%和60%,确定总成绩。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经核实存在顶替他人学籍入学,违规异地高考等问题的不予录取。对档案中存在其他问题的,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自理。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在聊城高新区人才网(http://www.lcgxqrc.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聘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薪酬待遇
(一)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继续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不再聘用。
聘用到管委会各部门的人员,作为聊城高新区人才储备来源,由高新区人事部门统一管理、统一调配,与国有平台聊城高新人才发展集团签订劳动合同,参照聊城市直事业单位标准兑现薪酬待遇,按规定缴纳公积金和企业社会保险。聘用到高新控股集团、下属子公司和高新人才发展集团的人员与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执行用人单位薪酬待遇,按规定缴纳公积金和企业社会保险。
(二)聘用人员符合高新区优秀人才生活补贴申请条件的,享受博士每人每月3000元生活补贴、硕士每人每月2000元生活补贴、本科生每人每月1500元生活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
(三)聘用人员符合聊城市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政策的,积极提报市级有关部门争取相应生活补贴。具体执行标准为博士每月3000元、硕士每月2000元、“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生每月1000元的人才生活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
(四)聘用人员符合高新区人才公寓申请条件的,享受免租金人才公寓。
五、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聊城高新区人才网、聊城高新区政务网发布。
六、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聊城高新区人才网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聊城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咨询电话:0635-8507325
监督电话:0635-8507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