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聊城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初中级岗位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专业对口、注重能力和水平的用人方向,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适应岗位需求的优秀人才选拔到医院来。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5月23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5月23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以及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国(境)外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书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
鉴于我们参考的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不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认为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的近似专业,应当主动联系招聘单位并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招聘单位将根据招聘岗位的履职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
在职人员应聘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后,方可应聘。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经定向或委培单位、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截至2022年5月23日。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2年5月23日8:00-6月1日17:30。
查询时间:2022年5月23日8:00-6月1日18:30。(周六周日的报名信息在工作日给予及时反馈)
(二)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认真阅读公告后,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提交信息资料时以文件夹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并在邮箱发送时命名备注为“姓名+报考岗位+初中级招聘”(否则会影响审核结果信息的接收)。个人应聘信息资料发送邮箱地址为:lcfygkzp@163.com。报名时间截止(2022年6月1日17:30)后,不能再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审核信息,提交、修改报名信息应在报名时间内完成,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修改有关信息的,视为报名未通过。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如有信息退回,应按照提示修改信息后再次提交,报名截止系统关闭尚未提交修改后信息影响报名的责任自负)。
(三)报送材料明细
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将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的方式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签字后发送)。
2.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
3.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
4.毕业证、学位证(按照岗位要求,必须上传)。
5.医师资格证(已考试通过未发证书人员请提交考试通过成绩单)、医师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考生如取得以上证件,可上传)。
6.2001年以后毕业的需提供学信网查询结果;2008年9月及以后取得的学位,须有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查询结果。
7.《聊城市妇幼保健院2021年初中级岗位备案制公开招聘岗位诚信承诺书》(附件下载打印签字摁手印后发送)。
8.在职人员应携带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材料。
9.硕士岗位的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如“内科学(心血管病方向)”等,而考生的毕业证只写有一级学科名称“内科学”,遇到此种情况,请考生提供由毕业学校开具的证明材料,注明考生所学专业的二级学科名称,并提供学位论文整本扫描件。
10.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岗位所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11.岗位有特殊条件要求的,还应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12.其他相关材料。
(四)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考生报名后,医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以邮件形式反馈审核结果。招聘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岗位表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改报。请报名人员注意关注网站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资格审核通过人选名单于2022年6月2日在网址http://www.lcfybjy.com/公布。
3.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通过考试等环节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五、组织考试
考试将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考试时间和地点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将提前在医院官网予以公告。
(1)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将进行笔试。笔试将根据不同专业,考查相关专业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为保证招聘人员素质,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应聘计划岗位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将在聊城市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www.lcfybjy.com/)进行公布。
(2)面试。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急需紧缺岗位则按1:2比例依次确定,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因取消资格或自动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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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结束后,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可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人员名单在聊城市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www.lcfybjy.com/)进行公示。
六、考察体检
(一)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序情况,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进一步审查。
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要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经招聘单位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聊城市妇幼保健院和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上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聘用管理。
八、其他
(一)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将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四)请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随时关注相关信息,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负责。
(五)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资格不符合条件人员,医院有权力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将按照省、市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招聘方案由聊城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635—8437265
报名咨询电话:0635—5059969
附件下载:
附件1:聊城市妇幼保健院初中级岗位备案制公开招聘汇总表.xls
附件2:聊城市妇幼保健院初中级岗位备案制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