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阳谷县汽车消费活动参与范围如下:
参与范围:
领券主体:
领取消费券时,手机GPS定位聊城(不限户籍、需下载注册云闪付APP),消费券发放期内在阳谷县内购买乘用汽车(二手车除外)且在省内交警车管部门登记上牌的个人。每位购车人凭本人身份证号活动期间只能领取1次消费券。
汽车销售企业:
目前我县通过市商务投资促进局资格审查的参与企业:阳谷五洲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车辆条件:
活动期间,在阳谷五洲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燃油乘用车以及以报废旧车购置两类新车(二手车除外)。
消费券发放及使用:
(一)发放标准及资金来源
1. 对在县内购置新能源乘用车(二手车除外)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发放6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含)至20万元的,每辆车发放4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发放3000元消费券。
2. 对在县内购置燃油乘用车(二手车除外)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发放5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含)至20万元的,每辆车发放3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发放2000元消费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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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以报废旧车购置新车(二手车除外)的,对第1条至第2条购车的个人消费者,每辆车发放的消费券金额增加1000元。(报废车必须登记于本人名下,且于活动期间报废)
4. 资金筹措。补助资金由省级财政承担50%;市级财政承担25%,县级财政承担25%。
(二)消费券申领
消费券通过云闪付APP发放。购车人通过手机下载登录“云闪付APP”首页——本地专区——聊城汽车消费券,或通过云闪付APP搜索“聊城汽车消费券”,进入小程序后,按照要求注册认证并上传以下材料:
1.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上传发票联(其他联无效),发票日期需在活动期限内,早于或晚于活动时间无效。
2.购车用户身份证:
需上传人像面、国徽面。
3. 机动车行驶证:需上传主页和副页。
4. 机动车登记证书:上传机动车登记证书详情页,转移登记摘要信息栏为空。
5. 报废旧车购置新车,除以上材料外,需上传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
购车时间、汽车销售企业是否在公布名单范围、以及上传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经审核通过后,逐批向申领人发放消费券。申领人可在“云闪付APP”—“我的”—“奖励”中查看消费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