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广西桂林退役军人优待证优待证寄发说明
(一)寄送。
优待证制证厂家通过邮寄的方式将制作好的优待证,寄送至受理申请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所在的县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二)签收。
县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应提前在系统中配置好收件地址,并指定专人签收优待证,签收时应当面检查包装是否完好无损,并做好登记。
如出现包装破损,内装优待证可能丢失、损坏的情形,县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应当面拒收,并及时将快递单号、破损情况等逐级上报至自治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由自治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与制证银行沟通解决。
(三)核对。
县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签收优待证后,应清点数量,检查外包装信封是否完整、优待证是否完好等,并按照相应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做好分类。
如发现外包装信封破损、数量有误或优待证破损等问题,应及时逐级上报至自治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由自治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与制证银行沟通解决。
(四)分发、送达和激活。
县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在核对无误后,应及时通知相应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领取优待证,并做好登记。
1. 送达时限及方式。受理申请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街道服务站收到分发的优待证后,应于10个工作日内对接申请人,确定送达方式,完成送达。
送达方式包括:主动送达、集体颁发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原则上应采取主动送达方式将优待证送至申请人本人。对于人数较多的,可采取集体颁发的形式发放。特殊情况下,经与申请人协商一致,可采取邮寄、代领、上门领取等方式,其中邮寄送达所产生的费用由制卡银行承担。
委托他人代领的,受托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书面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书面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委托原因、委托事项、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受托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情况,并由委托人亲笔签名。书面委托书由受理申请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留存。
2. 送达确认。送达优待证时,工作人员应协助申请人当面检查优待证证面信息是否准确,确认无误后请申请人签字,并及时在系统中做好登记。
如发现证面信息有误,受理申请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应收回优待证、做好登记,并逐级上报至自治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同时启动换卡流程。
对于收到优待证3个月后且经多次联系仍无法联系到申请人的,受理申请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应将优待证逐级上交至自治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县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收到优待证,在发放给受理申请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前,因工作原因遗失优待证的,应立即将情况告知受理申请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受理申请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在系统中进行遗失操作,并同步发起补领,进入补领流程。受理申请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收到优待证,在送达申请人前因工作原因遗失优待证的,应立即上报相关情况,并在系统中进行遗失操作,同步发起补领,进入补领流程。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此类补领申请要尽快完成审核流程,尽快提交制证数据,完成制证。
3. 激活金融功能。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对接联系当地合作银行网点,组织已申领优待证对象分时段、分批次集中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办理优待证金融功能激活手续。因年龄偏大、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无法现场集中办理的,要及时告知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由当地合作银行网点入户办理。由于个人原因无法现场集中办理的,按照当地合作银行网点规定,自行前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