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个人申请条件
根据《长宁区优秀人才租房补贴实施细则》的要求,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与企业依法签订两年(含)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创业项目需与众创空间、孵化基地签订服务协议;
(二)本人在本市无住房,或在本市虽有住房但居住地位于本市郊区。(浦东新区、宝山区、嘉定区、闵行区、松江区、青浦区、奉贤区、金山区、崇明区)
(三)累计享受补贴时间不超过24个月。
上述条件中“本人无住房”指“本人在中心城区无产权房”。申请人应对照自身条件,在确认符合上述条件的基础上提出申请。长宁区相关职能部门将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一经发现申请材料不实,将导致包括但不限于追回补贴资金、列入“个人诚信黑名单”、5年内停止其补贴申请资格等后果。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