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高标准厂房分幢分层实施细则
政策条款: 在不改变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前提下,合同明确可以分割或不得分割的,按合同约定办理相关手续;合同未明确的,在符合相关规定前提下,经属地政府(管委会)或相关职能部门出具该高标准厂房可以分幢、分层登记的意见后,可以根据企业申请分幢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一、申报条件
在本县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税收解缴关系在本县的企业;满足工业用地项目高标准厂房标准。
二、申报方式
纸质材料提交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
2.出让合同或投资发展监管协议、规划图纸及审批材料、竣工验收备案材料、权籍调查成果、不动产权证书等;
3.高标准厂房可以分幢、分层登记意向说明及审批材料等。
四、政策咨询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人:王华,电话:13605120566,王玉勇,电话:13775453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