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
一、实施时间
自2021年4月22日起
二、实施依据
《民政部办公厅 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的通知》(民办发〔2021〕2号) 、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的通知》(豫民文〔2021〕83号)
三、实施内容
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是指残疾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他代理人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实行以任意地申请、户籍地审核审定及发放的形式办理。即残疾人两项补贴办理流程中的申请提交和受理环节实现“跨省通办”(也包括省内跨市通办、跨县通办、跨乡镇〔街道〕通办),乡镇(街道)初核、残联复核、民政审定、资金发放等环节仍由户籍地有关部门负责办理。
四、申请范围
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的申请人,可以向全国范围内任何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设立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受理窗口提出,不受户籍地限制;全省范围任何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设立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受理窗口均受理全国任何户籍地的残疾人两项补贴的申请。
五、申请流程
(一)申请条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可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持有有效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和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残疾人可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满足上述条件,按要求进行相关的政策衔接后,可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二)申请材料。申请人异地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需提交身份证或户口本,以及残疾人在户籍地领取两项补贴的银行账号,填写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表(见附件),并在申请表中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有效。
(三)享受标准。申请人户籍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洛阳市各县、区每项补贴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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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审批流程
(一)申请地点。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居住地乡镇(街道)“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窗口提交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
(二)资格初审。受理窗口进行资料初审,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因。符合申请条件的于 3 个工作日内推送到户籍地的受理窗口。
(三)办理审批。业务属地为申请人远程办理并在10个工作日内反馈办理结果。
(四)业务办结。受理窗口收到业务属地反馈的办理结果后,在 3 个工作日内将业务属地反馈的办理结果通知申请人并做好记录。
五、监督管理
各县、区民政部门要对本地区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业务负责。
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便民咨询电话
洛阳市民政局 0379-63921565
偃师市民政局 0379-60302716
孟津县民政局 0379-67919730
新安县民政局 0379-67288517
宜阳县民政局 0379-68882230
洛宁县民政局 0379-66239292
伊川县民政局 0379-69360871
嵩 县民政局 0379-60213507
栾川县民政局 0379-66820639
汝阳县民政局 0379-68233096
涧西区民政局 0379-64823270
西工区民政局 0379-63892603
洛龙区民政局 0379-65156810
老城区民政局 0379-62518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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