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育登记办理条件
1.一孩、二孩、三孩生育登记
办理条件:
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合法结婚的一对夫妻(含再婚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下列条件可以通过生育服务登记平台办理生育登记,免费领取生育登记信息单:
(1)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我省户籍人口,以及夫妻双方或一方系在本省长期居住且持有本省《居住证》的非本省户籍人口,均可在本省办理生育登记(夫妻双方再婚且均为非本省户籍的除外);
(2)夫妻双方或一方为高校在校学生,按《人口计生委 教育部 公安部 关于高等学校在校学生计划生育问题的意见》(国人口发〔2007〕64号)规定应在河南省办理的;
(3)涉外或涉港、澳、台婚姻中,一方为河南省户籍的;
(4)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现役军人,按《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应在河南省办理的。
夫妻在生育前、后均可进行登记。夫妻在2016年1月1日后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但未登记的,可进行补登(不符合再生育条件或符合再生育条件未进行再生育审批生育的除外)。夫妻在2021年5月31日后生育第三个子女但未登记的,可进行补登。
所需材料:
办理生育登记时,夫妻双方需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结婚证(再婚的还需提供原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协议书,离婚证)等有效证件;
2.四孩生育登记
办理条件:
合法结婚(含再婚)的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我省户籍人口,以及夫妻双方或一方系在本省长期居住且持有本省《居住证》的非本省户籍人口,双方已生育三个子女,且有子女经鉴定为伤残的夫妻 (夫妻双方再婚且均为非本省户籍的除外)。
所需材料:
(1)双方身份证或户口簿;
(2)结婚证(再婚的还需提供原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协议书,离婚证);
(3)提供子女的经鉴定为伤残的证明材料;
3.其他多孩生育登记
办理条件:
其他多孩生育登记是为了把握我省出生人口态势,不作为界定其生育行为合法性和有关费用报销的依据。
不符合现行生育政策的夫妻,生育四孩及以上的应办理其他多孩生育登记。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我省户籍人口,以及夫妻双方或一方系在本省长期居住且持有本省《居住证》的非本省户籍人口,均可在本省办理生育登记(夫妻双方再婚且均为非本省户籍的除外)
所需材料:
办理生育登记时,夫妻双方需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结婚证(再婚的还需提供原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协议书,离婚证)等有效证件;
二、生育登记办理流程
1、输入网址 http://222.143.34.144/jsw/
浏览登记须知,点击【下一步】
Empire CMS,phome.net
填写本人申请信息,并依次填写配偶、子女、登记信息
2、登录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点击【便民服务】,进入【生育登记服务】页面
三、核实单位:夫妻任意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办理生育登记
四、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五、咨询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5: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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