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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西安居民医保门诊签约定点医疗机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0-20 17:16:20
The Beginning

  关于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签约工作的通知

  一、签约时间

  2022年12月31日前

  二、签约方式

  (一)2023年新参保城乡居民在签约时限内完成签约;

  (二)已签约2022年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且2023年不再变更定点医疗机构的城乡居民无需重新签约;

  (三)2023年需变更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且未产生门诊统筹费用的城乡居民,2023年第一季度内在新定点医疗机构重新签约;

  (四)如因疫情等原因不能按时签约的2023年新参保居民首次就诊时完成签约;如因疫情等原因未在2023年第一季度内变更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且未产生门诊统筹费用的城乡居民,首次就诊时在新的定点医疗机构改签;

  (五)2023年1月1日后新参保城乡居民(新生儿、退伍军人、毕业大学生等)参保缴费成功后即可签约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

  三、工作要求

  (一)各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要精心组织、深入宣传,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门诊统筹签约工作。

  (二)尊重居民个人意愿,由居民本人自愿签约(新生儿及少年儿童由监护人代签),各定点医疗机构、村委会及村卫生室等不能在居民不知情的情况下强行代签。

  四、签约名单

  

THE END

TAG:医疗机构  门诊  城乡居民  参保  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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