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登记参保:
1、用人单位依法申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时,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情况表》,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文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3)成建制转入的,还需提供转出地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介绍信和单位及职工的参保信息;
(4)其他有关证件和资料。
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填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情况表》,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身份证件;
(二)户口簿;
(三)登记前曾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还应提供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开具的相关转移手续;
(四)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应同时提供原始档案;
(五)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
(六)其他有关证件和资料。
2、办理地点:市行政服务大厅一楼5号窗口
3、办结时间:即办
二、参保人员信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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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15日前,用人单位在市行政服务大厅一楼5号窗口办理,需填写《参保人员参加养老保险信息变更表》,并附需变更的相关资料。
三、统筹范围外转移
1、转出:参保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到市行政服务大厅一楼5号窗口打印《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即可。
2、转入:用人单位先为参保人办理新参保登记,然后由参保人提出转移申请,符合转移条件的,根据原参保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打印的《参保缴费凭证》,窗口工作人员在15个工作日之内,向对方邮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联系函》;在收到对方参保经办机构发出的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表》之后,在15个工作日之内办理完毕。
四、死亡在职职工退保
死亡职工家属携带死亡职工死亡证明、户口本、养老保险手册等到市行政服务大厅一楼5号窗口申报死亡职工退保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结清手续。办结时间为一个月。
五、基本养老保险基数申报
在漯河市以及所辖县区已经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的所有用人单位(人员按申报当月实有在册人数申报);未参保单位与新参保登记一并申报。
申报单位按照规定的时间提供本以下材料:
1.单位上年度的劳动工资统计报表;
2.单位上年度纳税申报表;
3.单位上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四个月的记账凭证、应付工资明细帐(通过银行代发的应提供至少四个月的工资支付凭证、现金发放的应提供职工签字的至少四个月的工资发放表);
4.填报《漯河市参保单位及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申报核定表》;
5.《漯河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XXXX缴费年度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申报表》的A4规格纸质表格(同时报送EXCEL格式的电子版表格)。
主办科室:基金稽核科
办理时间:十五个工作日
受理地址:黄河路458号215室(原市劳动局办公大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