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补贴(就业困难人员)
一、设立依据
1.《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
2.《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5〕46号);
3.《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7〕46号);
4.《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襄政发〔2019〕3号);
5.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落实就业创业补贴有关政策的操作办法》的通知(襄人社办〔2019〕37号)。
二、受理条件
对就业困难人员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带动就业3人以上的,可给予5000元的创业补贴。
三、申请材料
符合条件的创业者需提供《襄阳市一次性创业补贴资金申请表》,《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带动就业人员的劳动合同(或工资发放记录或银行转账流水等)、《就业创业证》中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所在页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本人的银行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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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结时限
25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服务
六、办事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
七、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咨询电话:
襄州区:0710-2826440
枣阳市:0710-6322098
宜城市:0710-4226277
南漳县:0710-5244513
保康县:0710-5990010
谷城县:0710-7330868
老河口市:0710-8224277
襄城区:0710-3525667
樊城区:0710-3426899
高新区:0710-3321681
东津新区:0710-3352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