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培训补贴
享受对象:春节期间留永的外来务工人员,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取得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符合见证补贴规定要求的。
申报条件:在我省范围内实名制登记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分别给予每人7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的培训补贴;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5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按1200元的标准给予创业培训补贴。
申请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银行卡复印件1份。
申报程序:通过“职补小助手”微信小程序自主线上申请或者携带相关材料到县就业和人才人事服务中心现场申请。
联系方式:县就业和人才人事服务中心 23882143
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
享受对象:参加失业保险累计36个月以上并取得相关证书的留永企业职工。
申报条件:留永参保企业职工(需累计参加失业保险36个月以上)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且证书信息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人事考试中心、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工信部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国家卫健委中国卫生人才网等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上查询到的,可在取证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按初级、中级、高级分别给予1000元、1500元、2000元补贴。
申请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注明开户银行);
4.2017年5月前有参保失业险的需提供《福建省失业保险个人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17年6月后参保失业保险累计达到36个月的不用提供)。
申报程序:通过“职补小助手”微信小程序自主线上申请或者携带相关材料到县就业和人才人事服务中心现场申请。
联系方式:县就业和人才人事服务中心 23872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