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企业在职人员养老保险遗属待遇申领指南
一、事项名称
企业在职人员遗属待遇申领
二、申报对象
企业
三、申报条件
在沈阳市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申领遗属待遇。
四、所需要件
2021年8月31日前在职死亡的:
1.《参保人员死亡后其供养直系亲属认定表》;
2.供养直系亲属沈阳市工行卡(一类卡)及银行卡开户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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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1日后在职死亡的:
1. 《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
2.领取人(继承人)户口簿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3.领取人(继承人)本人沈阳市工行卡(一类卡)及银行卡开户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五、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窗口办结
网上办理-网上办结
六、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七、办理时间及工作时限
即办件,每月25日至次月10日。
八、受理部门及地址
大东分中心:大东区观泉路102-6号;
和平分中心: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
沈河分中心: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甲1;
皇姑分中心: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
铁西分中心:铁西区北一西路50号A座一楼;
沈北分中心:天乾湖街16号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社保分厅;
浑南分中心:全运路109号;
法库分中心:法库县陶瓷工业科技园A区劳动综合大厦1楼;
苏家分中心:苏家屯区雪松路42号;
新民分中心:新民市南环西路1号;
张士分中心: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流花湖街1号;
辽中分中心:辽中县南一路47号;
康平分中心:康平县康平镇迎宾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于洪分中心:于洪区黄海路16甲三和大厦6楼;
沈抚分中心:抚顺市望花区滨河路银科大厦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政务服务大厅。
九、联系方式
大东分中心:88219610;
和平分中心:31911561;
沈河分中心:84123928;
皇姑分中心:86220263;
铁西分中心:82917151;
沈北分中心:88085020;
浑南分中心:23783590;
法库分中心:87105166;
苏家分中心:89821285;
新民分中心:27624729;
张士分中心:85810663;
辽中分中心:87882788;
康平分中心:87336411;
于洪分中心:25835120;
沈抚分中心:58615052。
十、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