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采集指纹:指纹采集程序一般是使用两手的大拇指。如果因受伤或工作缘故指纹不清,就用其他手指代替。而因为手部残疾等特殊原因,无法录入指纹的,公安机关会注明,不影响市民的申领。
2、签署姓名:在《中国公民普通护照申请表》上签名,学龄前儿童等不具有签名能力的申请人可以不签名。
3、办理时限及收费标准:换领电子护照的收费标准不变,办理时限为15个工作日。而开始受理电子护照申请后,此前已持有有效普通护照者,可以继续使用所持护照,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护照有效期不足6个月等情形的,可以申请换发电子护照。
4、有效期:护照持有人未满16周岁的5年,16周岁以上的10年。
办理流程
1 、首先需领取并填写一张申请表;
2 、在自助办理机上读取个人身份证信息和扫描照片回执单;
3 、通过办理机采集人像和双指纹;同时,申请人还需完善申请信息,并使用手写笔签名确认;
4 、办理完自助机的程序后,申请人还需在人工窗口对自助机采集的申请表信息进行验证;
5 、验证完毕后上交申请表领取回执,缴纳费用后,便可凭缴费单领证。
所需材料
1.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护照照片要求:近期正面免冠半身蓝色背景 彩色证件照 照片大小:48X33mm);
2.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4.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5.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6.现役军人申请电子普通护照,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由本人向所属部队驻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护照更换
原有有效普通护照应当继续使用勿须更换。若申请换发电子普通护照,须具备以下条件:
1、普通护照的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2、普通护照的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
3、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