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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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