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征地拆迁的法律事务,除了与被征收人见面沟通外,少不得要与各地的拆迁办工作人员正面交锋。因为征地维权需要在全国范围走动、开庭,所以爱土拆迁律师团也见识了不同地区的征收指挥部(征收办、动迁办)。今天我们从征地维权律师的角度来看看,那些年遇到的哪些奇葩拆迁办。
一、虎头蛇尾型
很多地区的征收方在面对被征收人的时候,趾高气昂,好像全世界都欠他的。对于老百姓的合理诉求和安置,一律不管不问,直接拒绝,口头禅是:这是政府规定的,你们照做就行。
很多被征收人没有办法,寻求拆迁律师的帮助。我们佯装是被征收人的亲戚和征收办的工作人员沟通,个别地方的征收方答复说:这个嘛,我们只负责征收,其他具体的问题我们不负责,爱找谁找谁。
后来,我们拿出律师证,并告知对方,我们是北京专门处理征地拆迁纠纷的律师,现在依法向贵单位申请征收土地公告和安置补偿方案,评估机构选定程序公示。这下,对方态度大转弯,赶紧给相关负责人打电话说来了几个北京的律师,要看文件。并请我们坐,态度立即和缓。
这种就是典型的虎头蛇尾,专拣软柿子捏。所以,各位被征收人如果和拆迁办谈不下去的时候,及时咨询专业的征地拆迁律师需求帮助。
二、嚣张、高姿态型
这种征收方从头到尾都是难看的脸色,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不管是律师还是媒体记者一律摆出高姿态,“无可奉告,没什么可谈的”。有的还淡定地抽着香烟,宣称征收宣称这是上面要求的,你们有什么事找上面。
面对这种征收方,我们话不多说,直接把律师函放桌子上,并且告知对方,违法征收需要付出代价,严重的涉及到刑事责任。并对对方的行为录音录像。
三、只谈民生,不讲法律
有一次,我们正在委托人家里讨论征收相关事宜,征收办的工作人员前来做思想工作。我们隐藏了身份,想要看看征收方如何谈判。来者是该当地街道办主任,斯斯文文,说话客气,一副明事理、好商量的样子。“不好意思,张大姐,今天又来打扰你了,前两天我们说的安置方案,考虑的怎么样了?还有没有新的要求?”
我们的委托人说:“周边的房价都5000了,你们只给4000一平方。按这个价,我们是买不起房子的。我们也想同意,但是同意了就没有住处了。喊你们拿正式的征收文件,你又不拿给我们看,都不知道你们是不是真的征收。”
当地街道办主任回复说:“张大姐,法治社会,我们怎么可能哄骗你,这是上面的要求和指示,文件还在审批当中,马上就发下来了。你把字签了,我过两天把文件给你送过来。我们征收你们的房子,是为了大家的利益,把路修好了造福大家,你也不想成为罪人嘛。”
我们通过录音,把该主任的话记录下来。然后问了一个问题:“不是说要先下文件,再安置,最后才搬迁,你们为什么什么文件都没有,直接要求签字搬迁。”
该街道办很生气的看着我们说:“你们懂什么,我们还不是为了大家好,法律规定也要为了我们的方便服务,你们赶紧把字签了,不然下次就是某管局来了。”
最后,我们直接申请该市国土资源局查处违法征地行为,再也没看到该主任。
今天,就先讲到这里,如果大家在征收中遇到无法沟通的征收办,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定要相信,为人民服务才是他们的职责,而不是刁难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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