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少当事人咨询爱土拆迁律师团,不谈具体案情,第一句话就非常急切:“律师啊,我们这里搞征地拆迁,房屋拆迁补偿给太低了,我们坚决不同意。要请律师,你们报个价吧。”这时,我们都会让当事人不要着急,把事情一五一十讲清楚。
试问:案情都不了解,拆迁方征收房屋是否违法,有没有签订补偿协议,房屋有无违建,拆迁方的补偿给了多少,这些基本情况都没摸清楚,怎么能谈到委托呢?这不是对当事人的案件太草率了吗?万一不必要委托的案件,我们何必浪费当事人的钱财呢?每一分钱都是辛劳所得。
实际上,征地拆迁因为涉及到的利益较大,很容易出现违法征地,违法拆迁的情形。普通老百姓,对于拆迁程序不熟悉,对拆迁的操作模式不了解,往往不知道如何应对。爱土拆迁律师团认为,判断你的拆迁补偿是否不合理,或者需要请律师介入,首先要搞清楚以下两件事情。
第一件事情:拆迁补偿和实际应得补偿差额有多大?是否影响生计
征地拆迁补偿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要确保被征收人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因此,判断是否需要请拆迁律师介入的核心前提就是,按照拆迁方的方案,被征收人应得补偿,和被征收房屋实际市场价值有多大差距,有没有法律的规定作为支持。这两者之间的差额有多大,是否值得为此付出时间或者花一笔律师费用。
讲一个案例。张先生家有宅基地上自建房屋300平米,证照齐全,房屋是砖混结构的三层小楼,现在因为城市建设拆迁。拆迁方按照重置成新价给张先生家补偿,所有补偿包括奖励算出来的补偿总额仅仅30万多一点。而张先生家离县城三公里,镇上的商品房市场价也打到了3000多一平。
那么我们可以结合不同的补偿安置方式,来计算出张先生家能够争取提高补偿的空间为:
(1)如果是安排宅基地重建,拆迁方免费给张先生家免费安排了一块100平米的宅基地。那么,按照目前农村建房的材料、人工成本,30万的补偿基本上还是可以重建300平米的房屋。所以,能够提升的空间基本很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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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拆迁方不提供宅基地也不提供安置房,只有货币补偿,那张先生这个补偿标准就相当低了。因为拆了张先生家的房子,没有宅基地,张先生不可能直接占地盖房,那样做是违法建筑。
所以,他只有去就近的镇上买房住,而按照他之前的居住条件不降低的原则,他要到镇上买到一套面积300平米的房屋,价格在100万左右,加上装修就得120-130万。那么,对于张先生来说,提升的空间就在80-100万。没有合理补偿,确实会降低张先生原有生活水平。
如果是第一种安置方式,显然张先生启动维权的价值相对较小。如果是第二种安置方式,则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值得努力争取。
第二件事情:精准拿捏拆迁方的违法点,以打促谈,提高补偿
那么既然我的补偿低,我认为很不合理,现在拆迁方有哪些做法是违法的,我可以切入进去,如果我打拆迁方这些违法点,赢面有多大?
征地拆迁的维权,涉及到行政法,我们经常启动的是听证、协调、裁决、复议、诉讼等程序。
但是无论被拆迁人觉得补偿有多低,但是,没法以拆迁补偿低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法院判决按照什么标准来补偿。我们只能就拆迁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的违法行为,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通过确认违法或者撤销决定,来实现维护我们被拆迁人的合法权利的目的,简单来说,就是“以打促谈”。
既然是以打促谈,打就很关键,打不疼,也就谈不好。所以,拆迁方的违法点越明显,我们收集的证据越充分,那么我们诉讼起来越有效,甚至有一些开始要强制拆迁的因此暂停。有一些被拆迁人可能会问,我不是不愿意拆迁,只是不认可补偿,拆迁停止了,人家不拆了,我的补偿也就得不到了,那诉讼还有什么意义呢?其实啊,打官司只是策略。
一项拆迁工作启动,往往意味着土地已经出让,什么时候交地就有明确的约定,如果拆迁方按时不能交地,违约金以及用地单位延迟开发的损失都是很大的。所以,打到项目拆迁进展受影响,谈的筹码也就有了。
靠自己能把这两件事办成吗,难度在哪里?
这些环节说起来容易,大家一听就明白,但是做起来还是非常复杂一个系统工作。没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胆魄以及随机应变的能力,也是很难把事办成的。
这其中的原因错综复杂,但不外乎三类。一是拆迁方不理你、不积极,毕竟双方谈判地位不对等,同时相关部门也踢皮球;个别当事人反映说申请信息公开,当地配合也不积极。二是涉及的法律知识宽泛,没有系统学过法律,你很难应对拆迁方在法律方面的问难。三是你的身份首先是普通老百姓,不是律师,在启动一些司法程序方面存在先天性的不足。
如果您靠自己的力量无法争取到合理补偿,这时候就要积极联系拆迁律师介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切忌单打独斗、冲动鲁莽,好心办了坏事,把合法的事办成了违法的事,不利于争取合理的拆迁补偿。
拆迁维权是一件大事,希望每一位被拆迁人都能够理性维权,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