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国家对养殖场造成的环境问题越来越重视,为了更加科学的发展养殖业,合理的利用土地空间,就需要对禁养区域内的养殖场进行资源整合,加快养殖业发展。对于禁养区域的养殖场,因禁养原因被强拆的,应当怎样维权呢?即明拆迁律师今天就以当事人的真实案例来为大家进行分析科普解答。
合法的养殖场遇上禁养,遭到违法强拆,养殖场主该怎样维权?
林先生2005年承包了一处养殖场,根据土地管理规定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合同期限为20年。林先生利用该养殖场兴办养殖公司,办理了营业执照,养了20000只蛋鸡。
2018年收到了政府下达的责令整改通知书,原因是其违反城乡规划法,在规定的区域内不可以办养殖场,2019年前一段时间,在没有下达任何文件的情况下,由拆迁部门以禁养区的规定为由,强拆了其部分养殖场,并明确本月10号还会过来强拆剩余部分。这让其措手不及。
对于以上事件,林先生向即明拆迁律师咨询应当怎样处理。下面即明拆迁律师为大家分析如下。
养殖场建立在《城乡规划法》出台之前,应遵循法不溯及既往原则
林先生养殖场的土地是合法的承包地,并且兴办的公司也办理了营业执照,属于合法经营的企业,不存在违规建设和违规兴办企业的情况。
我们也看到了,林先生的养殖场其实早在2005年就开始建立经营,而当地却拿2008年出台的《城乡规划法》来要求其养殖场进行整改拆迁,这里存在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后出台的法律不应当去追溯规范此前的事实行为,因此当地这种做法其实不太合理。
强拆程序存在瑕疵,未下发拆除决定及催告书等文书
通常对于行政强制程序,除了出具通知书一类的文书,在强制拆除之前,还应发布发布限期拆除决定书,并保障当事人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进行救济的法定权利。很明显,上述案例中,当地征收方并未做到这一点。
Empire CMS,phome.net |
其次,在下发了限期拆除决定之后,对于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拒不搬迁也不走法律途径维权的,超过法定期限,应当下发催告书,要求当事人清空养殖场的物品,避免拆除行为造成当事人财物的损失。而上述案例中,当地征收方也未发布催告书。
据此,我们可以初步判断,当地征收方的强制程序存在瑕疵、不完整,未依法制作相应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可以依法维权。
林先生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畜禽养殖用地,用于养殖场搬迁。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禁养区内的合法养殖场在拆除时应当合理补偿。因为一旦根据政府的城市规划,对于建设公共基础设施和城乡规划需要的,是可以强制征收集体或者个人的土地,但需要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
再者,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 220号)文件规定,对于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无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还是其他企业或个人,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向县级畜牧主管部门提出规模化养殖项目申请,进行审核备案。并由县级畜牧主管部门要依据上级畜牧业发展规划和本地畜牧业生产基础、农业资源条件等,编制好县级畜牧业发展规划,确定畜禽养殖用地。
由于林先生已经养殖了20000只蛋鸡,短时间内是无法处理的,通过上述法律可以得知,林先生可以合法的申请养殖用地,当地政府应当简化程序,并及时提供用地。
养殖场拆迁可以获得的补偿有哪些?
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可知,由于城乡规划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畜牧业发展规划、划定禁止养殖区或污染严重对畜禽养殖密集区域环境进行整治等因素,需要畜禽养殖场所关闭或搬迁,导致养殖场经营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对经营者予以补偿。
虽然林先生的养殖场属于禁养区域,但也应当按照正常的标准进行赔偿,不应压低拆迁补偿。
一是养殖土地上随着物的补偿。
房屋按照建筑的成本价进行补偿;可移动的机器设备应当补偿搬迁费用;不可移动的固定设施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直接赔偿。
二是停产停业补偿。
对于养殖场被拆迁的,应当按照前三年的年平均收入来进行评估,如拆迁造成了半年的停产停业,每月收益10万元,那么就需要赔偿60万元。
三是过渡安置补偿。
对于需要对养殖场进行搬迁的,需要对相关的设施以及家禽等进行处理的,应当由政府根据实际消耗对过渡安置费用进行补偿。
四是畜禽损失赔偿。
在搬迁的过程中,可以导致畜禽的死亡或者损耗等情况,可以由物价部门和工商行政部门联合制订具体价格,根据实际的死亡率和损耗情况来进行赔偿。
对于林先生的养殖场被拆迁的情况,可以按照上述方式来进行处理,公民应当配合政府进行城市规划建设,但对于自己的损失应当合理的要求赔偿,如果遇到类似的事件,可以向即明拆迁律师咨询了解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