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公司合同签总公司是不可以的吗?
分公司合同签总公司是可以的,分公司与总公司合同签订需要遵守达成合作意愿→协商确定合同的内容→签订合同的流程。具体的流程如下:
1、立项:根据立项依据及资金来源(预算内与预算外)等进行。
2、意向接触:确定合作主要条件及运作方式,开展相关合作条件或价格方面的咨询,或者按招投标管理规定组织招标。
3、资信调查:确定合作主体是否符合签约要求、是否具备履约合同的能力。
4、草拟合同(协议)文本、谈判:经办部门根据项目进行草拟合同(协议)文本后,与合作主体进行谈判,就合作条款达成共识。
5、审查会签:承办人填写《合同送审责任表》,附合同草案,连同合同立项依据、他方当事人的资信状况证明材料,送会签部门、分管领导、法律顾问、公司领导审查。
6、签订合同。
二、各项流程中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合同签订审核流程
1、部门负责起草职责范围内合同,参与合同谈判,组织会签;
2、运作部负责审核合同的各项操作规范、运作模式、运价。
3、财务部负责审核合同的付款、开票纳税等相关财务有关条款。
4、总经办负责审核合同的真实性、合同风险等有关条款。
5、总经理负责审核合同的商务条款,确认等签合同与审批合同的一致性及最后确认。
(二)合同执行部门负责起草和谈判,组织会签
合同应做到内容合法、条款齐全、文字清楚、表述规范、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明确、期限和数字准确,应包括:
1、合同名称;
2、甲乙方名称及地址,经办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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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甲乙方法人代表或其合法代理人签字、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4、合同签订日期;
5、运价、运量;
6、付款方式;
7、履约方式、地点、费用的承担;
8、违约责任(甲乙方权利和义务);
9、生效、终止条件;
10、争议解决的方法;
11、合同的份数及附件;
12、保密条款(视合同履行需要)
13、合同主办部门填写《合同审批表》、合同文本,合同业务单位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按权限审核报批;
14、合同审批原则上应按顺序依次执行,遇特殊情况下可临时调整次序,但必须征得次序变动影响的下一会签人的同意。
(三)各部门合同审核的重点
1、合同执行部门对合同的文字结构、通用条款、特殊条款、双方权利义务、履约、担保条款做详细审核。
2、财务部审核签约公司名称、合同运费支付方式、发票形式、代扣代缴等与财务核算和纳税有关的条款。
3、法务分析判断合同风险及与法律相关的内容。
目前在我们国家是存在着分公司和总公司的分公司和总公司之间的关系是非常的密切的,这和子公司之间还是存在着一定的区别的,毕竟对于分公司来说是没有单独的法人资格的,所以从法律角度,法律性质上来说,分公司的一切行为使在总公司的授权之下才能够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