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迹鉴定一致性是怎么进行的
笔迹鉴定是同一认定鉴定,整个过程可以分为分别检验、比较检验、综合判断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相应但不同方法。
1.分别检验是发现与确定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各自的特征:
根据检材笔迹的特点和案情,准确地判断笔迹特征的变化或伪装以及变化或伪装的原因与程度。如检材笔迹熟练程度一致,书写水平与语文水平相适应、运笔自然,笔画间搭配比例协调,书写动作规律性强,既可认定其为正常笔迹。
2.比较检验的主要任务是确定检材笔迹和样本笔迹两者之间的相同特征与不同特征,为综合评断提供依据。
对于字迹多的检材,比较检验时要对上述四方面的相同特征和不同特征进行精确地统计分析,用数学方法反映书写习惯的量与质方面的异同。比较笔迹特征异同的方法,是以目力观察比较为主,并借助于摄影仪、比较显微镜、幻灯片进行形态比较。
3.综合评断是对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的相同特征与不同特征的价值进行科学分析,确定两者符合点与差异点的总和及其性质,并进而做出静定结论。评断的方法,一般是从研究差一点开始。
对于笔迹鉴定的申请和处理,一般只能在一审期间提出,二审期间是无法提出的,具体情况在上述规范中也是有明确规定的,由于笔迹鉴定是具有法律效应的,在对有关证据进行举证的情况下,可以作为诉讼案件的证据文件进行处理。
二、笔迹鉴定合法依据是什么
笔迹鉴定依据的法律是:《司法鉴定笔迹鉴定规范》。笔迹鉴定,是指对人通过书写活动形成的字迹进行的鉴认、识别活动。人的书写习惯具有特定性和稳定性,并在笔迹中得到反映。通过对笔迹的检验,可判明文件中的笔迹由几个人所写,是否由某人所写,利用笔迹进行人身同一认定,证实文件的真伪。
笔迹鉴定不仅能检验正常笔迹,还可以检验书写条件变化笔迹、故意伪装笔迹、摹仿笔迹和绘画笔迹。在同一人用同一支笔书写时,也可以用笔痕特征充实认定书写人的根据。
所以在实际生活中,有遇到需要做笔迹鉴定的时候那么就知道对应的流程是如何的,当然申请笔迹鉴定也是需要支付对应的费用的,涉及到的案件不同其对应的费用也会有所不同,通过笔迹鉴定确实能发现有些签名是伪造的,或者是确实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