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辞退员工档案会记录吗?
员工被公司辞退是不会进档案的,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行为是可以根据自己的生产经营情况来处理的,或者员工存在违反工作纪律的情况,相关情况是不属于违法行为的,不存在进档案的情况。另外,公司还应当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1、辞职和被辞退人员档案由其原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在办理完辞职或辞退手续后一个月后,向同级政府的人才服务机构移交。
2、人才服务机构按照接收辞职和被辞退人员档案标准严格审查档案内容,对于材料不齐全或不清楚的,要求原单位补齐或查清。
3、经审查无误的档案,由接收单位与转出单位履行交接手续,接收单位在《转递档案通知单回执》上签名并加盖印章,将《回执》退回转出单位。
4、辞职或被辞退人员原所在单位,要与辞职或被辞退本人一起,与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档案移交手续,并签订人事档案管理合同。
5、辞职和被辞退人员重新就业或自谋职业,其档案需要转出时,按流动人员档案转出的程序和要求办理。
二、辞退员工档案材料包括哪些?
辞职和被辞退人员档案材料,除了要真实可靠、完整齐全、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材料:
1、辞职人员档案中应有本人《辞职申请表》和所在单位或任免机关的批准文件等辞职手续;
2、被事业单位辞退的人员档案中应有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作出的辞退决定(本人签字或辞退决定与本人见面的说明)、《辞退费发放证明》等辞退手续;
3、被单位机关辞退的公务员档案中应有《辞退公务员审批表》和任免机关作出的辞退决定)本人签字或辞退决定与本人见面的说明)、《辞退费发放证明》等辞退手续。
三、哪些情况下单位可以提前通知辞退员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日常生活中,现在很多公司都有档案人事保管权,如果将员工辞退,在办好手续后,应当将档案移送到当地人才服务中心存档,公司不应继续保留。移送档案,还应当附上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办好档案移送手续后,辞退流程就算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