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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新策:8种宅基地可能要被收回!

来源: 更新时间:2024-05-16 02:33:11
The Beginning

宅基地被回收,中央陆续出台了许多土地政策,重点整治扶持农村。

一说到农村,最让人关切的就是宅基地问题。

随着农村确权工作的深入,宅基地问题也随之凸显。

因此,在土地政策里,明确规定了以下宅基地无法确权,甚至将面临被收归村集体所有。

下面,小编告诉你哪些宅基地将被回收:

一、闲置的宅基地现在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城买房落户,将户口迁出后,原有的宅基地就会被空闲出来。

这一类宅基地未来将会被收归集体所有。

当然,国家会给予一定补偿。

律师提醒:最后的补偿数额会根据当时的市场决定。

在此之前,宅基地使用权人一定要办好相关证件和手续,否则到时候补偿数额会因为手续欠缺等瑕疵而有所折价。

另外,如果在城里买房,最好别轻易落城市户口,保留住农村户口,未来的农村户口会有巨大升值空间。

二、非法占据的农村宅基地不属于村集体所划分的宅基地范围的宅基地,属于非法占据的宅基地。

对于这类型的宅基地不予确权,而且会做回收处理。

律师提醒:农户可通过相关的行政手续将非法占据的宅基地合法化,如:罚款、补证等,一定要保证各层手续证件的齐全。

三、五保户所留下的宅基地由于五保户没有子女来继承他们的宅基地,所以村集体有权回收其的宅基地。

四、宅基地面积超标在宅基地确权的过程中,政府只对其合理使用的面积进行确权。

对于其宅基地所超出的面积,将来在其翻建房屋时再进行回收。

律师提醒:宅基地面积超标,是历史遗留问题。

对于超标面积,根据地方政策的不同,有不同价格的补偿。

农村村民对于超过部分可进行相关处理后,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登记。

也可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记事栏内注明超过标准的面积。

这样在回收时有一定比例的补偿。

五、一户多宅农村宅基地的确权原则是“一户一宅”,对于一户多宅的,仅对其一处宅基地进行确权。

对于多出的宅基地,村集体可能会对其进行回收处理。

“一户多宅”也是历史残留问题,而现在法律明文规定“一户一宅”,在2017年的土地政策上更加深化了这一规定,对于多出的住宅,在回收时也有补偿,补偿价格根据地方的市价而定。

还有一种选择:“一户多宅”的农民在合适情况下最好根据市场需求进行一定缩减。

六、城镇居民违规购买的农村宅基地的法律规定:城镇居民不能买卖农村房屋,农村宅基地买卖仅限于村集体中的农村户口。

因此,城镇居民违规购买农村宅基地会导致买卖合同无效,宅基地也会被回收,但是会给予一定经济补偿。

律师提醒:城镇居民违规购买农村宅基地回收补偿也是折价性补偿,并不划算。

城镇居民可以租用农村宅基地进行相关使用,如遇拆迁可与出租者协商相关补偿问题。

七、城镇居民通过继承所获得的宅基地这里的继承仅仅指房屋产权的继承,并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因为城镇居民始终不能享受农村土地的使用权。

所以,一旦房屋损毁,村集体便可对宅基地进行回收。

律师提醒:所谓“地随房走”,在一定意义上是指只要房子在也在变相使用农村宅基地。

城镇居民可以继承农村的房屋产权,在遇到拆迁或征收时,有房屋的补偿权益,此期间谈判协商的价码有可操控区间。

八、政府因建设需要征地政府因建设道路或者其他用途时,可以通过与农民协商赔偿后,再对其宅基地进行回收。

征地一般都是拆迁。

拆迁中有很多人为因素违法来压低价码,农民可依法维权,但不要放弃协商的手段,协商是提高价格的关键因素。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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