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权代持和隐名股东的区别是什么?
1、隐名股东
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
我国使用的是"实际出资人"的称呼,与其相对应的概念是"名义股东"或"显名股东"。
隐名股东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材料中记载的出资人或股东是别人的姓名。
2、股份代持
股份代持是指实际出资人或股份认缴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或股份认缴人成为工商登记的名义股东;并由该他人根据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一种持股方式。以下"隐名股东"、"匿名股东"统一采用"实际出资人"的表述。
二、股权代持协议合法吗?
只要不违反《民法典》的基本原则,股权代持是合法的,目前已经越来越多被运用到了各行各业,很多创业公司的实际投资人为了规避法律或者政策的限制,选择采用股权代持的这种变通的方式进行投资,这样使的他们的投资过程变得更加便捷顺利
股权代持协议是合法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隐名股东背后原因各异,有的是为了规避法律规定,比如法律规定公务员是不得投资入股,所以公务员要投资入股只能是隐名,将股份挂在别人名下,还有的是不愿意公开身份,如一些上市公司为了不公开关联公司身份,就找与公司不相干的人来当股东。
现在,越来越多的创业公司会实施股权期权的激励方案,其中一种激励方式就是由某位公司股东代持期权,如果在行权后被激励对象不做工商变更登记,那么已行权部分的股权依然由原股东代持;此外,还有些代持是为了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避免关联交易、禁业竞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