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提供相关的线索,可以申请法院查询,证明夫妻关系已实际消亡的证据。如夫妻长期分居,一方外出多年无音信或宣告失踪、死亡,一方不履行抚育、赡养义务,虐待、遗弃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有财产的数额范围的证据。财产分割的理由,如双方对家庭的贡献及牺牲等;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双方实际承担能力等。
离婚财产分割中涉及的银行存款问题,应注意法院判决分割的是“现有的银行存款余额”,还是包括“诉讼过程中或起诉前对方转移的存款”。
为此需调查两方面的内容,即存款余额、一定期限内的存取款明细。而一般情况下,配偶的银行存款情况,当事人或律师均无法直接到银行申请查询。唯一的方式是查询到对方的银行账号及开户银行名称,再由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直接申请法院至银行调取。
实践中需要搜集的证据有:
配偶的存折、银行卡的复印件,或抄录账号即可;
配偶银行卡的刷卡消费凭证、银行存取款凭证;
有聪明的人,还能猜到对方的银行,那么就能通过电话查询到对方的存款余额。
再根据以上信息,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以及明确需要保全的金额。
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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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配偶的工资收入时,要注意以下三方面的问题:
现在大多数单位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工资,而银行账户内的资金,往往比单位对外出具的工资证明多。因此,除了要求配偶单位出具工资收入证明外,还应要求提供发放工资的银行账号;
配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亦属夫妻共同财产,可一并查询;
配偶的辞职经济补偿金(买断工龄),属于其个人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以上工资收入证明可请律师调查。
但银行工资账号、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的发放情况,则要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由法院直接调取。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夫妻双方,情感破裂,需要离婚诉讼,在离婚诉讼期间,需要调查对方的财产,应该让律师介入提供相关的有效证据,申请法院进行调查,如果出现了欺诈或有所隐瞒,对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问题,可以宣布分割财产无效,重新分割财产或让对方少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