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业绩长期挂零是不是可以辞退?
员工业绩长期挂零是不是可以辞退,应当是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来进行判断的,首先得确定“没有业绩”的情况是否符合“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
如果符合,则公司可以以此原因开除员工,不过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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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未签劳动合同,公司无故开除怎么办
1、用人单位承担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责任。
2、没有签订合同的双倍补偿,一般计算11个月的双倍工资(从工作的第二个月起至一年内的。);其次是单位未缴纳保险的损失;另外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1个月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3、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具体标准如下:
(1)年限计算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不再限定补偿年限(12年)
(3)工资计算基数: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的工资是指劳动者的应得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按照我国法律当中的规定,如果无缘无故的辞退劳动者就是属于一种违法行为,对于劳动者个人而言的话,是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当中的规定主张双倍的工资赔偿。但同时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就是因为长期没有业绩被开除,是不是属于违法辞退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